跟人妻出軌還發文羞辱 新加坡男歌手判賠30萬元

跟人妻出軌還發文羞辱,新加坡男歌手判賠30萬元。(李易昌攝)

新加坡籍黎姓男歌手遭臺中高姓男子指控與結縭10年的妻子有染,黎男辯稱是高妻主動,他多次拒絕,稱說是「仙人跳」,發文是抒發情緒,法院認爲高妻作證指出2人曾交往並在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發文內容暗指高男無能力導致妻子出軌,判黎男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高男控訴黎男去年1月跟妻子交往還發生性關係,期間傳訊要妻子嫁給他,黎男在臉書發文嗆「你老婆求我上她,我都沒」、「好好看這照片,再看她就知道,她爲什麼一直要來找我」等足以貶低高男名譽及社會評價的內容,應賠償150萬元。

法院審理時,黎男辯稱跟高妻是同一表演團體,是高妻主動聊天、傳暴露照片,他拒絕很多次,但高妻稱自己家裡是黑道背景,他很害怕且爲避免演出尷尬、影響團體活動才與高妻聊天。

黎男再稱聊天過程中高妻提到不愛老公、想離婚等,他雖自知不該與高妻曖昧,但她情緒不穩定,才順着她的意迴應「嫁給我」、「I Love You」等,認爲自己遭仙人跳,並沒有跟高妻發生性關係,發文內容只是抒發,未指名道姓。

但高妻做證時表示曾與黎男交往併發生性關係,當時還有拍攝相片,另有訂房紀錄爲證,法官認爲黎男否認與高妻發生性關係,不足採信。

另法官認侵害名譽權的行爲不以直接方法爲限,以間接方法也屬之,黎男的發文內容都有暗指高男條件能力不佳導致妻子出軌,也有羞辱高男無力維護婚姻,足以減損高男名譽,在侵害配偶權部分判賠25萬元、侵害名譽部分判賠5萬元,共應賠3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