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司機休息時間不足 北市重罰7業者372萬元

公車司機休息時間不足,北市重罰7業者372萬元。(楊亞璇攝)

公車業人力不足,導致勞動條件不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去年針對12家公車業者專案檢查發現,共有7家業者違法,主要違規項目是休息時間不足,裁處金額達372萬元,其中東南客運挨罰100萬元爲最多。勞動局強調,較前年改善率已達41.7%,裁罰金額減少61.9%,有一定程度改善。

根據勞動局公佈違法名單,東南客運挨罰100萬元爲最多,中興大業巴士遭罰90萬元、指南客運80萬元、三重客運50萬元、光華巴士30萬元、新店客運20萬元、大都會客運2萬元,總計372萬元,其中以「未給予勞工輪班間隔有11小時之休息」及「未給予勞工連續30分鐘以上休息時間」最爲嚴重,另有勞工超時工作、例假日排定不足及未依法給付加班費等情事。

勞動局勞動基準科長葉思延表示,2019年調查結果違反條文有54條,2020年違反37條,2021違反11條,這次是休息時間的問題違規比較多,超時工作反而減少很多,業者已經慢慢改善。

葉思延解釋,休息時間違規分2種,第一是開車上班時應4小時休息30分鐘,班次跟班次中間有相隔30分鐘就認定沒問題,但駕駛有時候突發狀況,公車卡在路上來不及回到站上,下一趟馬上出車導致違規。

葉思延說,第二是輪班間隔休息的問題,主要因排班方式產生,例如駕駛每天11、12點上班,隔天卻變成8點上班,就沒有符合法定休息時間。

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說,去年違法情形較以往有一定程度的改善,其中臺北客運、欣欣客運、大有巴士、首都客運及大南汽車於本次專案檢查未發現違法,但仍有7家業者有違法情形。

陳信瑜指出,過去市區客運業司機勞動環境欠佳,常發生事故以及勞資爭議,除了積極稽查外,去年勞動局主動邀集公共運輸處、12家公車業者及相關企業工會,召開四方座談建立夥伴關係,提出解決對策,包含要求業者將底薪項目提高至基本工資、就業服務處協助業者辦理專案徵才活動、公共運輸處協助業者檢討減少較無效益路線,提早部分路線末班車收班時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