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鄰損事件頻傳 立委林思銘要求徹底檢討建築管理法規

立委林思銘認爲建築管理法規從母法到子法,監管強度嚴重不足,行政裁量空間過大,有必要全面檢討。(林思銘助理提供/羅浚濱新竹傳真)

臺北市爆發大直大型建築工地嚴重鄰損事件,新竹縣也發生多次道路塌陷風波,進而衍生工務處疑似收賄弊案,影響居住安全也引發民衆恐慌,立委林思銘認爲建築管理法規從母法到子法,監管強度嚴重不足,行政裁量空間過大,有必要全面檢討。

新竹縣政府工務處長江良淵,被檢調搜獲1千多 萬元現金涉及貪污案,民衆質疑公務人員收賄放水,草率通過建商建照申請與變更設計,因此造成丰采520建案工地附近道路塌陷,近日發生臺北市大直建物下沉案,更令附近居民人心惶惶。

林思銘指出,檢視「建築法」有關變更設計的規定,僅在第39條中簡單提及「起造人如於興工前或施工中變更設計時,仍應依照本法申請辦理」,但有關變更設計的合理比例、規模、範圍甚至程序,均無相關約束,子法中也看不到,歷年僅見零星函釋。

林思銘認爲,建築物不論供個人或公共使用,首重安全,其興建、管理均涉及專業,內政部營建署爲建築法規主管機關,長期以來在制定規則時,均偏重業者團體代表的意見,未納入更廣泛的公共討論,實有偏差。

林思銘說,至於各地方政府,也因中央法規空洞,使得行政裁量權無比擴大,有關建照核發或變更,自治條例要不付諸闕如,要不僅粗略規範,令不肖公務員有上下其手的空間。

林思銘表示,竹北豐邑520建案發生第5次坍塌事件時,他就發現新竹縣政府調查小組人數過少、代表性不足的問題,如今看來,確實事出必有因。

林思銘要求內政部營建署立即全面檢討建築法規,設置合理的發照機制,並防止建商隨意變更設計,對於縣府官員涉貪,他也要求檢調單勿枉勿縱,此事關乎民衆生命財產安全,到底誰行賄、誰放水,都要查明到底,給社會一個清楚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