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隨時執法!休班港警獲佩「伸縮警棍」 使用前應儘快表露身份
修例風波未平息,衍生的警民衝突加劇。香港警隊被指添購萬支伸縮警棍,專爲警務人員休班時隨身攜帶。警方下午舉行例行記者會,行動科高級警司汪威遜說,基於過去三個月示威者的武器及暴力升級,將爲前線人員添加裝置。
汪威遜說,獲配裝備非新事件,刑偵隊一直是24小時配有槍械,「基於過去三個月示威者的武器及暴力升級,如攻擊警署、襲擊警務人員,將爲前線人員添加裝置,令他們在休班時遇緊急情況執行警察執務,可更有效保護市民安全。」
至於如何防止休班警濫用警棍?汪威遜迴應,使用警棍只是其中一種選擇,當休班警執法時,會提前表露身份,也會決定要使用何種武力來處理當前情況。他強調,警察在休班時,遇上要使用警權時,仍然需要根據守則及指引去使用武力裝備。
據《東網》報導,消息人士提供的相關文件顯示,獲發額外的伸縮警棍會有特別標記,警務處行動部會根據各主要單位的實額人數分發伸縮警棍。符合資格領取伸縮警棍的人員爲已根據相關條例接受警棍訓練的警務人員,可選擇領取,以及在休班期間攜帶伸縮警棍。
文件列明,警務人員使用警棍,不論是否當值,均被視作使用武力並應遵照《警察通例》,在使用警棍前須表明身份,並在情況許可下儘量向對方發出警告,說明將使用警棍;在休班期間使用警棍執行警察職務時,警務人員應在切實可行範圍內,應儘快向直屬上級及相關總區指揮及控制中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