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中高齡員工 最高補助50萬
勞動部22日公佈「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的相關補助計劃,爲鼓勵僱主培訓中高齡退休再就業、以及僱用退休高齡者重回職場傳承專業技術與經驗,每項計劃每年最高可補助僱主50萬元,即日起便可開始申請。
勞動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去年底正式開始施行,22日公告包括《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劃》、《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訓練補助實施計劃》、《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補助計劃》、《僱用退休高齡者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補助計劃》等相關子法補助計劃。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人口從2020年開始呈現負成長,未來勞動力減少是各行各業都需面對的重要課題,而中高齡(45至64歲)及高齡(65歲以上)勞工具有工作穩定性及豐富經驗,如早早退出職場,是人力資本的流失,更是僱主的損失,所以這次公告的4項計劃,主要是希望能提供僱主誘因、進一步鼓勵中高齡及高齡勞工續留或退休後重返職場。
發展署指出,《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劃》是針對僱主持續僱用屆齡強制退休年齡(65歲)員工達三成、僱用達六個月以上且繼續僱用期間不低於原薪資者,前六個月每月補助1.3萬元,第7至18個月每月補助1.5萬元。舉例來說, A公司於今年度滿65歲員工有3人,公司經評估後預定繼續留用1人,則A公司預定留用比率達33%,即可提出申請,持續僱用六個月以上且僱用期間不低於申請前的平均三個月薪資,即可領取補助,申請日至7月底爲止。
而《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訓練補助實施計劃》及《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補助計劃》是爲鼓勵僱主爲即將屆臨退休的64歲中高齡者強化工作技能。例如僱主指派64歲員工赴外到國內公開招訓的訓練單位參加職業訓練,爲其退休再就業做好準備,可申請7成的訓練費用補助,或是僱主爲64歲員工辦理或提供職涯或創業諮詢服務,可申請諮詢費或講師費等補助,每一僱主每年最高可申請50萬元。訓練計劃申請日至3月26日爲止,而協助措施計劃則可申請至7月底爲止。
至於《僱用退休高齡者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補助計劃》是針對僱主聘僱已退休65歲以上員工重回職場來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提供實務技術指導或擔任教育訓練講師,而每位受僱用的高齡者每年最高補助僱主10萬元,每位僱主每年最高補助50萬元,即日起可申請至7月底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