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有誘因 移工沒獎勵 難怪成效差
私立科大與企業合作開辦移工專班,勞動部提供僱主「就業安定費」減半,但移工沒有獎勵,還要自行負擔學費。(龍華科大提供)
爲鼓勵移工在職進修,教育部協調各技專校院於本學年度開設製造、營造、農業及長期照顧或電子商務等相關係所,每學期至少要修課9學分,雖然勞動部提供僱主誘因,但成效仍低落,對此,有移工團體認爲,勞動部只提供給僱主誘因,卻未提供給移工獎勵,還要移工自行負擔學費,成效當然不佳。
爲鼓勵僱主讓移工就讀大學,只要就讀缺工系所,勞動部就提供「就業安定費」減半收取、每月最高5500元,或是額外給予最多5%移工名額。
臺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陳秀蓮表示,移工多從事輪班工作,往往要在大夜班或休息日出勤,「上完班後還有力氣去上課嗎?」,連臺灣人都會覺得累了,真的要很有奮發向上的精神纔會去上課,而政府又僅提供僱主誘因,甚至移工取得學位後的適用評點制、中階技術人力等也是給僱主人力運用上彈性,卻沒有思考要給移工獎勵。
陳秀蓮指出,移工專班要求移工要自付學費,以某科大開設的移工專班爲例,每學期至少要花費2萬3000元外,上課時也可能無法加班、導致收入下降;她也質疑,開設移工專班的皆是私立科技大學,如果要好好推動政策,「爲何國立科大不配合開設呢?」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蘇裕國說,當初考量給僱主誘因是希望僱主給予移工上課時間,而移工就讀後,能夠提升工作技能及表現,也能適用中階技術人力或評點製成爲白領人才等方案,不過,他坦言,移工是否能轉換成中階技術人力或白領人才,仍是要僱主主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