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對重大金融風險製造者從嚴從重處罰

中新經緯1月15日電 據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官方微信14日消息,國家金融監管總局處罰局發文稱,對重大金融風險製造者從嚴從重處罰,切實讓制度有威懾,讓違規主體有痛感。

具體來看,文章提到,深刻認識行政處罰“長牙帶刺”的重要意義。

第一,“長牙帶刺”是重塑金融監管的政治任務。“長牙帶刺”是從嚴監管的重要體現,是全面加強和重塑金融監管的緊迫任務,也是切實解決監管“寬鬆軟”、部分領域監管有效性不足等問題的有效路徑。必須嚴格執法、敢於亮劍,以刮骨療毒的勇氣強監管嚴監管,一貫到底、一嚴到底、一查到底,推動金融法治彰顯,增強監管權威震懾。

第二,“長牙帶刺”是防控金融風險的必然要求。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指出,當前金融領域各種矛盾和問題相互交織、相互影響,有的還很突出,經濟金融風險隱患仍然較多。嚴監管與防風險是密不可分的整體,如果缺乏對違法違規行爲的有效監管,風險就會四處蔓延。“長牙帶刺”、嚴格執法有利於對違法違規行爲形成有力打擊和及時阻斷,將風險及時遏制在萌芽狀態,抓早抓小,避免形成和累積爲區域性系統性風險。

第三,“長牙帶刺”是維護市場秩序的必要手段。執法不嚴、監管不到位,違法違規行爲就會花樣翻新、屢禁不止,市場亂象也會不斷涌現、層出不窮,甚至會導致“劣幣驅逐良幣”、危害金融秩序、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現象的發生。嚴格有效的金融監管是維護金融市場規範良好運行的重要保障,從嚴高效的行政執法是傳遞監管政策導向、引導市場主體行爲預期、治理市場違法違規亂象的必要手段,也是體現爲民監管宗旨、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內在要求。

文章指出,行政處罰“長牙帶刺”要把握三個要點。

第一,突出“嚴”的基調,做到應罰盡罰,切實提高處罰的嚴肅性。

一是圍繞監管中心工作,明確處罰懲治重點。聚焦影響金融穩定的“關鍵事”、造成重大金融風險的“關鍵人”、破壞市場秩序的“關鍵行爲”,對重大風險、重點領域、重點業務、重要人員和重要崗位,持續加大處罰力度,嚴肅懲處違法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嚴厲打擊惡意操縱、套取資金、掏空機構等行爲;嚴肅懲處違規中介機構,嚴打財務造假、提供虛假證明等行爲。

二是保持處罰高壓態勢,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堅持讓做壞事的人付出慘痛代價,嚴防罰不及損、罰不及得。以零容忍態度懲戒違法違規行爲,應罰盡罰,決不允許查而不處、該罰不罰。罰沒並舉,依法運用“按次”處罰原則,對重大金融風險製造者從嚴從重處罰,切實讓制度有威懾,讓違規主體有痛感。完善行刑銜接機制,強化涉嫌犯罪行爲的移送工作。

三是嚴格執行“雙罰”制度,加大人員處罰力度。嚴肅懲處違法違規高管,堅決打擊監守自盜、內外勾結、利益輸送等行爲,堅持既“懲首惡”,又“追幫兇”,嚴肅追究上級相關責任,避免只罰“下”不罰“上”,持續傳導合規壓力。統籌運用監管強制措施、責令紀律處分、綜合施策等監管舉措,強化追責問責力度。

第二,堅持“準”的原則,做到過罰相當,切實提高處罰的精準性。

一是嚴格依法處罰。遵循處罰法定,堅持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嚴格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種類與幅度確定行政處罰。遵守法定程序,堅持實體與程序並重,提高行政處罰的規範性。

二是堅持過罰相當。秉持實事求是的精神,踐行寬嚴相濟的原則,精準認定違規責任,依法綜合考量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排除不相關因素的干擾,合法、精準地確定行政處罰種類與幅度,努力把板子打準,既不小過重罰,也不大過輕罰,實現行政處罰的公平正義。

三是審慎運用自由裁量權。結合分類施策工作方案,明確監管措施與行政處罰、從輕與從重處罰的適用情形,減少裁量主觀隨意性,避免爲罰而罰,讓受罰者心服口服。梳理優化處罰標準,明確“按次”處罰裁量尺度,堅持同案同罰,避免行政執法畸輕畸重,做到統一規範、科學合理、權威高效。

第三,落實“快”的要求,做到快處快罰,切實提高處罰的時效性。

快處快罰是落實總局黨委“長牙帶刺”部署的具體要求,也是行政處罰工作的現實需要,有利於及時向市場傳遞“強監管、嚴監管”導向,迅速對違法違規行爲形成強有力的遏制和震懾。2023年以來,行政處罰工作強化統籌力度,案件積壓情況有了明顯好轉,但離快處快罰的及時性要求還有差距。下一步,處罰局將集成案件審理力量,優化內部審理流程,加快案件審理進度,大力解決案件積壓問題。堅持簡繁分流,簡案快審、繁案精審,提高處罰效率。同時,通過加強統計、提醒、督促、考覈等方式,推動全系統積壓案件加快清理。

文章提到,行政處罰“長牙帶刺”要夯實四個基礎。

第一,健全處罰制度。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研究修訂《金融監管總局行政處罰辦法》,進一步規範全系統行政處罰工作。儘快出臺《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行使,提升監管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建立健全行政處罰後評估制度,加強對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第二,完善處罰機制。成立總局行政處罰委員會,完善《行政處罰委員會工作規則》。研究建立行政處罰部門與稽查、檢查部門的協調機制,推動建立查審聯動、疑難問題徵求意見、會前溝通、處罰成果運用等多項機制,形成執法合力,增強監管整體效能。

第三,強化系統協同。堅持系統觀念,加強調查研究和統計分析,完善內部執法流程,定期發佈行政處罰情況通報、行政處罰典型案例,形成上下聯動、整體協調的處罰工作新格局。強化與司法部門的溝通,加強交流協作。研究建立行政處罰系統平臺,增強處罰工作的即時性、規範性、系統性管理。

第四,加強隊伍建設。堅持黨的領導,堅守政治機關定位,強化行政處罰工作的政治引領。定期開展行政執法學習培訓,完善“以幹代訓”工作機制,發揮好“人才庫”資源作用,增強執法幹部的法治水平,提升專業性和權威性。加強幹部作風建設,增強依法監管、廉潔監管、審慎用權、公平執法等意識。修訂行政處罰工作人員廉潔自律工作規則,將廉政風險防控要求嵌入日常查處工作流程,全面加強自身建設。(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