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處罰局:對重大金融風險製造者從嚴從重處罰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黃鑫宇)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強調,要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要嚴格執法、敢於亮劍,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即“金融監管總局”)行政處罰局(下稱“處罰局”)1月14日在專欄文章表示,突出“嚴”的基調,做到應罰盡罰,切實提高處罰的嚴肅性。

對此,金融監管總局處罰局首先將聚焦影響金融穩定的“關鍵事”、造成重大金融風險的“關鍵人”、破壞市場秩序的“關鍵行爲”,對重大風險、重點領域、重點業務、重要人員和重要崗位,持續加大處罰力度,嚴肅懲處違法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嚴厲打擊惡意操縱、套取資金、掏空機構等行爲;嚴肅懲處違規中介機構,嚴打財務造假、提供虛假證明等行爲。

其次,金融監管總局處罰局表態,將保持處罰高壓態勢,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堅持讓做壞事的人付出慘痛代價,嚴防罰不及損、罰不及得。以零容忍態度懲戒違法違規行爲,應罰盡罰,決不允許查而不處、該罰不罰。

值得關注的是,金融監管總局處罰局強調,對重大金融風險製造者從嚴從重處罰,切實讓制度有威懾,讓違規主體有痛感;同時,完善行刑銜接機制,強化涉嫌犯罪行爲的移送工作。

再次,金融監管總局處罰局表示,將嚴格執行“雙罰”制度,加大人員處罰力度。嚴肅懲處違法違規高管,堅決打擊監守自盜、內外勾結、利益輸送等行爲,堅持既“懲首惡”,又“追幫兇”,嚴肅追究上級相關責任,避免只罰“下”不罰“上”,持續傳導合規壓力。統籌運用監管強制措施、責令紀律處分、綜合施策等監管舉措,強化追責問責力度。

金融監管總局官網顯示,“三定”方案公示後,處罰局當前的主要職責包括,承擔行政處罰案件審理等工作,提出審理意見,組織聽證和集體討論,送達行政處罰決定並執行。

編輯 嶽彩周

校對 吳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