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平臺-於世界智慧財產日的反思 ─專利一甲子的糾結與問題癥結

世界智慧財產組織(WIPO)依中國阿爾及利亞提議,於2000年決定從2001年起將每年的4月26日定爲「世界智慧財產日」,旨在全世界樹立尊重知識,崇尚科學和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意識,營造鼓勵知識創新和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法律環境。而今年適逢20年,智慧財產法律雖需持續修訂,但大多齊備,似非迫切需要省思法律本身,反而需優先省思智慧財產後進者國家參透了美歐企業及其國家用專利市場博弈、貿易戰科技戰嗎?亦即,深陷於貿易戰、科技戰及市場競爭的國家和企業若仍不知智慧財產問題癥結突破口所在,恐仍將年復一年永無止境的被指謫、被報復、被擋關、被索賠、被要求支付權利金或者被驅離出主要市場。

專利歷史雖長且法律齊備,但一甲子貿易戰啓示了甚麼?

再遠溯自1474年威尼斯頒佈專利法,迄今雖已546年,全球大多數國家也制定了專利法,各國實施專利法仍像其他法律般被執行,鮮少用於貿易戰對付外國或對付外國企業。因此,真正需要探討的則是始於1960年代起專利被用於貿易戰,美國對付歐洲日本,繼則於1980年代美國對付臺灣、韓國、香港和2010年後對付中國。

歷經60年了,該反思爲何大多數亞洲國家和企業仍糾結於美國專利戰爭,縱使過往投入龐大資源申請相當數量的自己母國和美國專利,而自己所申請的母國和美國專利卻鮮有用武之地,而卻仍受他人主張美國專利、提起美國專利訴訟和要求授權的糾纏,甚至淪爲美國專利的提款機,迄今還看不到亞洲國家和企業找出真正的拐點

35年來,筆者因緣際會在美國、歐洲、中國、日本和臺灣的產業界學研界律師界資料科學界服務,歷經資通訊、光電、醫藥、醫材半導體、互聯網、電動車、無人車、無人機、人工智慧、無線通訊/無線電力傳輸/影音/電視標準技術等產業所涉及的各國專利的檢索、佈局、申請、維持、訴訟、授權、買賣、質押、資產組合等業務以及相關的搜索引擎管理系統。筆者從鴻海公司退休後,16年來一直研究、並渴望透析出專利問題癥結所在,期創造出新一代的解決方案,方能改變一甲子的專利零和賽局

亞洲國家的專利主要問題癥結:

亞洲國家所面臨的專利問題癥結,歸納其主要項目至少有:1.未掌握歐美專利生態系及其組織編制、人員專業、業務類別流程、預算等運作關係及實質缺陷,導致只學表面形式的樣子,而沒有實質的革新;2.較少或沒有具備專利後段的訴訟、授權、買賣、質押以及全生命週期的資產組合運營所需的技能、經驗、方法及工具,導致所投入的專利申請等結果只有數量表徵,而沒有市場技術效益;3.大多企業和學研界長期是以母國專利申請爲始點,再翻譯成美國專利說明書送件申請,而非自始以美國專利實務及貨幣化要求來考量並轉化成申請業務內涵,導致專利品質不良;4. 大多數亞洲企業沒有投入基礎或運用技術研究,而是以跟隨者角色進行產品發展和工程改良,導致前瞻技術少及專利價值低;5. 兩岸受日本40幾年所發展的專利檢索和專利地圖侷限,導致不能觀測和透析專利資料更有意義的涵義與新用途;6.未創新解方可以瞬間從不同維度,用巨量資料科學和人工智慧觀測,並透析所關注的專利權人發明人和技術有關的所有專利資產的實質內容,洞察出其大批量低品質低價值的專利,導致不能採取有效的研發併產出高品質高價值的專利組合。

美歐日其實沒有發展出優異的專利解方:

而亞洲國家也未能觀測透析出大多數美歐日企業、學研界並沒有就其專利組合的原理與機制、全生命週期的敏捷專利資產管理,以及其品質和價值評量指標,發展出有效解方。

然而美歐日企業之所以有技術和專利競爭力,主要是取勝於研發的投資、專利的投資,以及至少約有10%的高品質和高價值專利,並藉由此比例的專利中少數幾件專利侵權訴訟,來帶動所有低品質和低價值專利的財務與聲譽溢外效益,尤其持續以美國聯邦法院訴訟或者國際貿易委員會的337調查,逼迫相對方接受授權或者退出市場。但亞洲企業通常遇到被訴及高額訴訟費用就給威攝住,並選擇屈從付錢結案,但並未真正能了事,並沒創造新解方,殊值看透做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