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密法變遮羞布 逃避外界檢視

國民黨立委提案要修《國家機密保護法》,強化監督。圖爲國發會檔案管理局人員整理政治檔案相關歷史文件。(本報資料照片)

國民黨立委提案要修《國家機密保護法》,提出將一般公務機密列密時限定出3年、5年不等的修法。迫使該法被立委檢討要修的理由,正是民進黨過去執政8年多來的各種濫用列密權,讓一些本應接受監督或公諸於世的資料,躲在行政機關的「機密」保護傘下,逃避外界檢視,才迫使該法到了要被檢討的時候。

涉及國家機密的事項,自然要受嚴格保護,然而「列密權」卻被民進黨政府濫用;以往會涉及國家機密,且須召開秘密會議的,立法院各委員會中是以國防外交委員會爲主,然而民進黨當家後,經濟、衛環等其他委員會都紛紛召開秘密會議。

比如1450網軍案爆發時,立院要求農委會說明,農委會卻以涉及廠商商業機密爲由,要求以秘密會議進行,但立委與會卻發現農委會所稱「機密」竟只是網軍圖卡。而疫情期間的「疫苗採購案」,給立委的資料更全部塗黑,重要資料被封存30年。

列密無上限的手段,也牽制立委問政。許多立委利用部會提供的資料準備質詢素材,若資料來源被列密,恐是有口難言。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公佈援助烏克蘭專案資料,卻因該案被列密件,遭控泄密,但相關資料捷克官媒就有公開,外交部竟稱不能要求捷克列密。

許多立委抱怨,國防外交單位就算了,近年連財經部會的資料,都要列密,有些資料甚至上網都查得到,也被以密件送到立委辦公室。有立委曾反問,網路都已查得到,哪裡算密件?對方竟迴應,「那就不算密件好了」,凸顯列密標準的隨便。

國密法旨在保護我國重要機密不會泄漏而威脅國安,然而民進黨多年濫用,反成了遮羞布、執政不透明的黑布,在野黨提案修法,就是不讓行政機關再利用漏洞,規避被監督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