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屏東議員王景山判刑定讞遭解職 縣府:不遞補、不補選
國民黨籍屏東縣議員王景山經營堆肥廚餘回收公司,被控違法傾倒堆肥廚餘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最高法院維持二審1年10月判決,他喊冤全程沒有不法,是政治辦案。圖/取自王景山臉書
國民黨籍屏東縣議員王景山,與兒子王琮荃、合夥人莊傑龍經營堆肥廚餘回收公司,在多處違法傾倒堆肥廚餘,因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遭法辦,一審緩刑,二審卻改判1年10月,最高法院維持原判定讞,王景山將被解職並在近期入獄,今天獲悉後震驚不已,他喊冤全程沒有不法,讓人不得不有政治辦案的聯想,大嘆「太可怕了!」。
王景山說,公司收集的堆肥廚餘都有經過處理,農民也當作有機肥料使用,更沒有污染任何土地,環保局驗了也沒污染問題,法官卻以沒有裝袋,未按操作程序,視同廢棄物;他在議員選舉前被檢方收押49天,直到選前幾天才放人,律師舉多個類似判例都無罪,法院卻不採,過程中有利的證人也不傳,讓人不得不有政治辦案的聯想,直呼「政治太可怕了!」,已做好入監的心理準備,爲民服務工作由助理接手,不會中間。
屏東縣政府民政處表示,依照地方制度法79條,被判有期徒刑即解職,且在宣判當日起解職,另依選舉罷免法第74條,因爲並非違反選罷法遭解職,因此不遞補;且王的第二選區缺額未達二分之一,也無補選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