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體法殘總、桌協改選進度落後 體育署祭警告

體育署署長林德福。(圖/記者魏立信攝)

記者魏立信/臺北報導

新版國體上路,各協會半年內須完成章程修改與改選的期限已經於20日截止,但仍有5個協會尚未完成修訂,其中殘障體育運動總會桌球協會進度更是嚴重落後,體育署署長林德福表示,針對這2個協會已發函警告,並強調不樂見採取「非常手段」。

國體法於去年9月20日公佈實行,應於修法施行起6個月(今年3月20日止)內依法進行章程修訂及改選作業,目前已有48個協會完成改選,另19個協會將於5月底前完成改選。

仍有5個協會未完成章程修訂,其中殘障體育運動動總會與桌球協會,經體育署多次溝通、到會輔導公文催辦,至今仍未能完成章程修正,進度嚴重落後。

對此,林德福表示,體育署已經依國體法第43條規定,於21日、22日分別發函核予殘總、桌協警告處分,並令其7天內限期改善,希望不要動用到停止補助、解散協會等「非常手段」。

依照國體法43條規定,特定體育團體若有違反法令,屆期未改善或情節重大者,得爲下列之處理:停止全部或一部之獎勵、補助;撤免其職員;限期整理;移送人民團體主管機關廢止許可;移送人民團體法主管機關命令解散。

此外,尚未完成章程修訂的滑冰協會、踢拳道協會以及足球協會,除足協因得等待國際足總FIFA來臺釐清爭議後,才能進行改選外,滑冰協會已函報會員大會通過章程到署,預計於5月12日改選,踢拳道則已完成章程修改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