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小川專欄03:2012年高考報考技巧總結

本站教育訊 2012年高考招生錄取,即將隨着9月中旬前後的高職專科補錄偃旗息鼓。今年錄取期間,郭小川蒐集到了來自高考錄取場的許多第一手資料,並對部分資料進行了整理,形成了《高考錄取場案例報告》,希望對來年考生的志願準備和填報有所幫助。

今年高考錄取期間,哈醫大在某省錄取過程中因“不符合我校七年制本碩連專業錄取要求” 退檔8位考生。該校今年招生章程第四章第十三條規定,七年制本碩連讀專業錄取最低分數線要求高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重點本科批次錄取控制線40分以上。被退考生均未達到這一要求。

哈醫大因所填本碩連讀專業未達分數要求退檔的8位考生,被退原因還包括:所填其他專業已滿,專業不服從調劑。該校錄取規則很明確即本碩連讀專業“在高分考生不足時,學校將減少錄取計劃”。從該校批量錄取情況看,本碩連讀專業尚有1個招生計劃未完成,但該校並未降低要求,而是在徵集志願時錄取了一位超過本一批次線40分以上的考生

此案例告訴考生,哈醫大即使徵集志願未完成招生計劃,也不會降低本碩連讀專業錄取要求。而從考生志願信息看,該校所退這8考生居然有3考生只填了本碩連讀專業。希望讀本碩連讀專業又不瞭解其錄取要求,應該說是典型的無效志願。

文科考生高考成績547分,提前批被投進華中師大外語未達120分被退。從成績和志願情況看,該生外語115分,所填華中師大隻填了英語師範)專業,不服從調劑。

理科考生高考成績561分(數學115分),提前批只填了華中師大數學與應用數學(數學—經濟交叉培養班),不服從專業調劑,錄取時該生檔案投進華中師大後又被退出,退檔理由爲數學單科未達120分。

華中師大2012年招生章程第五章錄取規則第二十一條:數學—經濟學交叉培養班,新聞傳播信息技術交叉培養班,原則上要求數學單科成績達到120分以上(總分爲原始分150分)。英語專業(師範)和翻譯專業(英語方向)原則上要求英語單科成績達到120分以上(總分爲原始分150分)。

今年高考錄取期間,湖北經濟學院對某退檔考生給出的退檔理由是:“按我校招生章程,該專業要求外語、數學成績均在110分以上。該考生只報考了該專業,並且單科成績未到達要求,專業不服從調劑,予以退檔。”從被退考生填報的該校專業志願情況看,該考生只填報了金融學(國家金融實驗班),不服從專業調劑。

被退考生高考英語、數學成績分別爲97分、96分,均未達到該校金融學(國際金融實驗班)要求的英語、數學成績須達到110分以上的要求。

而湖北經濟學院2012年招生章程中對部分專業的特殊要求有關章節表述得非常清楚:“金融學(國際金融實驗班)專業報考要求:數學、英語成績均不低於110分。”很顯然,該考生在填報志願前沒有閱讀該校招收章程對有關專業有單科成績要求的錄取規則,從而導致該志願爲無效志願。

進一步分析發現,該案例所述考生實際上是第二次被退。第一次因該考生第一院校志願“所報專業已錄取滿,不服從調劑”被河北金融學院退檔,退檔理由指的“所報專業”即該考生填報的唯一專業金融學。第一院校志願錄取結束,該考生被投進第二平行志願A志願湖北經濟學院,又因無效志願再次被退。

“所報專業已錄滿”作爲退檔該校理由之一,說明被退該考生不具分數優勢,如不服從專業調劑,被退在所難免。因此考生在準備志願時,一定要蒐集擬報院校和專業近年3至5年錄取分並進行理性分析,不要盲目自信。同時要認真閱讀高校招生章程,尤其是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規避無效志願

某考生所在省份今年是考後知分填志願,該考生本科一批所填院校包括長春理工大學並投進了該校,但因“所報專業已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被退檔。單從考生志願看,填滿了可供填報的6個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並無什麼不妥。但該考生在批量錄取結束後徵集志願時,又填報了該校因批量錄取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僅剩的專業,且“服從”專業調劑。從“當初”的盲目自信,到“現在”的慌了手腳,對同一所院校的先後兩種不同的態度,足見考生的志願欠缺充分的準備。

從今年的招生計劃可以瞭解到,長春理工大學在該考生所在省份有30多個專業有招生計劃,對於高考生來說雖只有6個專業可填報,但如服從專業調劑,則在批量錄取時不至被退檔,且有可能錄取到與其所填專業相近的專業。

今年高考錄取期間,某考生本已投進本一平行A院校志願重醫大,但因體檢專業受限被退。從該生填報的重醫大專業看,可供填報的6個專業志願除第5志願爲口腔醫學外,其他志願均爲臨牀醫學(不同方向),服從專業調劑,從該生體檢情況看,色覺檢查項爲輕度色覺異常,根據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學校醫學類專業可不予錄取。

該考生雖服從專業調劑,但重醫在該生所在省本一批錄取專業均爲醫學類專業。

幾年前某高校藝術類專業錄取時所退13位考生除兩人外退檔原因均爲無校考專業合格證。郭小川曾在列舉此案例時感嘆:如此多的考生集體“失誤”應該不是偶然。

今年年中國傳媒大學在某省藝術類專業錄取時,所退考生中有超過70%被退原因爲未取得校藝術類專業合格證。來年藝術類考生一定要留意報考院校相關要求,規避無效志願。

前面錄取場案例報告提到了“無效志願”這一概念。所謂“無效志願”即考生所填志願提交後,就註定了某些院校或專業無法錄取,而這又是事先完全可以知道並避免的。它與我們根據高校錄取分填報志願不同,志願失誤無非是判斷失誤,因爲高校錄取分是無法準確預知的

前面在列舉2012年高考錄取場案例時,多次提醒考生一定要看透錄取規則。所謂“錄取規則”從字面意義來講,是高校對進檔考生安排專業時的規定和原則,或者說,是高校就進檔考生安排專業問題規定並公佈的供大家遵守的制度和章程。

作爲高校向社會公佈有關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高校的招生章程是考生獲取招生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就考生填報志願獲而言,最具參考價值的則是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可以說,錄取規則是招生章程的核心,是考生填報志願不可或缺的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