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工程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爲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有關部署,根據教育部《關於2021年繼續做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3號)文件精神和相關要求,結合學校學科特點和招生需求,學校決定2021年繼續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

一、招生對象

相關省(區、市)確定的具體實施區域農村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理工類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計劃

學校預留100個理工科計劃用於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對於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考生選考科目要求必選物理),根據各省考生實際報名情況及往年錄取情況制定我校分省專業招生計劃並報教育部備案,最終招生計劃及專業分佈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佈爲準。

三、報名條件

報名學生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符合2021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四、申請程序

(一)網上報名

4月25日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進行網上報名,按照系統提示完成報名相關流程

(二)提交材料

考生須在報名截止前將報名申請材料電子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除“高校專項計劃申請表”上傳至指定位置外,其餘材料均上傳至“附加材料”內。上傳材料包括:

1.高校專項計劃申請表原件(報名系統自動生成)。

2.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單原件、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包括記載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成長記錄、典型事實材料以及相關證明)。

考生無需郵寄材料,但上傳材料務必保證清晰可見,報名信息填寫和報名材料上傳不符合要求或填寫不完整,視爲報名無效。

五、審覈及錄取辦法

1.學校將結合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關於學生戶籍、學籍資格審覈公示情況,依據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及其他佐證材料組織專家進行審覈,確定具備高校專項計劃資格學生名單。名單將於5月底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公示。

2.公示合格的高校專項計劃資格考生須參加202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在生源地相應批次(具體要求以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爲準)報考我校。學校將從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理工類本科一批次錄取控制線的考生中,依據公佈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並根據學校2021年招生章程爲考生分配專業。

說明:對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次錄取控制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特殊類型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執行。

六、監督機制和申訴渠道

1.學校將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招生計劃、報名條件、選拔程序、資格名單和錄取辦法等信息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學校招生監督領導小組負責監督並接受申訴,申訴電話:0451-82519612。

七、其他

1.考生本人應對報名材料真實性負責,一經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爲,將取消其高校專項計劃資格,並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2.如本簡章與教育部最新文件有衝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爲準。

3.本招生簡章由哈爾濱工程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4.聯繫方式

通信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南通大街145號1號樓503室

郵    編:150001

聯繫電話:0451-82519740

傳    真:0451-82533070

本科招生網址:http://zsb.hrbeu.edu.cn

報名平臺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