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發生衝突,家長能不能“打”回去?

南京,兩個5歲小朋友在幼兒園發生衝突,一方受傷,於是受傷小朋友的父親、母親以及奶奶上門討要說法。當着兩個孩子與大人的面,這位33歲的父親魯某說着說着就一巴掌把5歲孩子打翻在地。孩子挫傷(臉被打腫),隨後在與孩子爺爺衝突中,孩子爺爺也被推倒致骨折。

△ 圖片來源:澎湃新聞

畫面衝擊力太強,引起社會輿論譁然。拋開與老人的衝突,單說動手毆打5歲小孩這個行爲,無論如何,都是極其錯誤的。

網上批評者不少,但同情甚至支持這位父親的也不少,有人深挖說被打孩子是“熊孩子”,“愛生事”,以證明魯某做法有情可原。還有的指責批評者是站着說話不腰疼:如果自己的孩子被打了會怎麼樣?

這背後涉及一個簡單又複雜的問題,孩子之間發生衝突,我們到底應該持有什麼態度?

顯然,對立的輿論背後,說明有很多家長是支持“打回去”的,甚至不惜自己上手打回去。現實中,持這種觀點的家長絕不在少數,或許只是不好意思公開說而已。從法律上講,沒有什麼可以談的,魯某做法是錯誤的,警方已經通報其涉嫌故意傷害被刑拘,沒有模糊的空間。

我們就談法之外的問題。

人的成長是一個複雜的過程。從家庭到學校,不僅僅是教授知識,更重要的是成長。這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學會與別人相處,學會處理人際關係,這就是爲什麼說學校是小社會。大家想想,從幼兒園、中小學到大學,最後到真實的社會,是一步一步複雜化的,也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這其中,我們必然會與同學,甚至老師發生一些摩擦衝突,我們實際上就是在這種衝突中不斷學習併成長的。

其中,在全寄宿的學校裡,環境相對更封閉,相處時間更長,更像一個小社會。小孩子可不管你是部長的孩子,還是富翁的孩子,該怎麼樣還怎麼樣,於是更需要學習互相妥協和處理關係。因此,寄宿制的學校容易讓同齡孩子的社會化程度加速。我們可以看到西方所謂貴族學校,大量都是全寄宿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用這種客觀環境加速成長,加速社會化,比同齡人更“懂事”。

我們小時候,孩子們之間衝突甚至打架鬥毆是常事,經常會遇到鼻青臉腫,衣服都被撕爛的時候。大人會不高興,但絕不會直接去替孩子解決。記得曾經的鄰居兄弟兩個,拉攏弟弟和我打架,我又對弟弟下不了手,只有捱打的份。事後,我趁着哥倆挑水時偷襲了他們,把其中一個人頭打破了。哥倆上門告狀,媽媽賠了不是,批評了我。但此後,這哥倆再也不招惹我了,知道受了欺負我會發狠。初中時,經常會遇到調皮搗蛋的同學欺負其他同學,雖然他們不會輕易“欺負”我,但我經常遇到要不要伸手幫助其他被“欺負”的同學的場景。每每這時也會猶豫,糾結,需要想好退路。

此一時彼一時,我們不宜拿幾十年前的事情與經驗跟今天對比,但根本的道理卻是一樣的。即成長是全方位的,不簡單是知識的學習。與同學,包括老師發生的每一次摩擦,衝突,無論是有意還是無意,善意或是惡意,是很難完全避免的,但我們必須去面對和解決。在這些衝突摩擦中,我們逐漸學會忍耐、妥協、平衡、鬥爭,學會分辨哪些是誤解、誤會,哪些是可以忍讓的,哪些是必須鬥爭的。最後,我們會根據情況,選擇是報告老師,聯合其他同學朋友,抑或是依靠自己的力量去解決。這些都是我們成長的一部分。

因此,我們必須放手讓孩子去經歷這一切,包括經受一點委屈,甚至受點皮肉之傷,最後讓孩子在一次次的經歷中學會成長。

遺憾的是,伴隨社會經濟水平的提高,尤其是獨生子女的情況下,父母在孩子的養育上不自覺地出現了一種“過度關注”的現象。在過度關注下,父母包括祖父母無微不至的呵護的同時,也過度看重各種因素對孩子的影響,這其中最突出的一個就是同學之間的摩擦。

很多時候,學校里正常的摩擦,磕磕碰碰被升級爲“校園欺凌”,無限放大這些衝突對孩子所謂“心理”“性格”的影響,甚至“扭曲”。在失去正確判斷以後,往往會親自下場干預,甚至衝進學校,警告威脅,甚至毆打與自己孩子發生衝突的同學,給自己孩子壯膽、出氣。近年類似極端事件頻繁發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一些家長“打回去”的觀念很盛行。

△圖片來源:百度詞條

豈不知,家長下場的做法,實際上是剝奪了孩子正常成長,學會處理人際關係的機會,社會從來都不是“無菌”的,不是所有人都是有教養的,都是文明講理的,無論是過去,還是未來。我們不得不在其中學會很多,包括自己擅長的處理方式,甚至是一些理論,政治不正確但卻實用的辦法。因此,對於一些提議壓縮學制的建議,我們經常說,知識的學習可以壓縮,但人的成長無法壓縮。人是需要時間、經歷去慢慢成長的。

同理,我經常給很多家長講,不要過度擇校,擇校表面上是擇老師,本質是擇同學。試想一下未來,我們能否選擇什麼人當自己的領導,什麼人做自己的同事?過度的擇校,讓孩子所處環境過於單純和簡單,實際上也是變相剝奪了孩子處理複雜人際關係的機會。

直接下場替孩子處理,也會造成孩子成長環境的複雜化,反而事與願違。家長們是否想過,當一個家長頻頻下場干預的時候,孩子的同學會怎麼看?相信多數家長都會告訴自己孩子:離他遠點。我們是否在給自己孩子製造被孤立的環境?還有一個問題是,老師是班級的管理者,也往往是現場的目擊者和親歷者,比家長掌握的信息更全面。在老師做出妥善處理之前,就越過老師行使職能,讓老師怎麼想?以後在管理班級的時候,該如何面對你的孩子?

當然,我們也理解很多家長擔憂的,對孩子造成所謂心理傷害的問題。短期來看,一些衝突、“欺凌”的確會對孩子造成影響,但放大了講,人就是在一次次傷害與自我修復中變強大的。如果種種對“心靈的傷害與扭曲”的說法成立,我相信我們大量50後、60後、70後的人都應該成怪物了,因爲和現在的孩子相比,我們遭受的傷害太多了。但恰恰是在這一次次的“傷害”中,這一代人多數都變得更爲堅韌、勇毅。

當然,我不是反對家長介入,恰恰相反,在孩子與其他孩子發生衝突後,我們需要及時響應孩子的需求,給孩子足夠的支持和陪伴,給孩子出謀劃策,教會他處理,包括側面介入,但原則上不宜直接下場。如果是性質惡劣,惡意的霸凌,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具體做法上,在孩子受委屈的情況下,我建議首先還是需要給孩子足夠的支持,待孩子平息後,我們可以和孩子一起客觀分析衝突發生的原因,包括站在別人角度分析對方爲什麼會這樣做,錯誤在哪裡,合理性在哪裡(目的是平息孩子心中的憤懣與憤怒),然後再給孩子提供解決策略。

其實多數事情這時候就都化解了,畢竟“熊孩子”與家長是少數,日常的摩擦是正常的。對於一些“熊孩子”,可以升級措施,比如聯繫老師,與對方父母溝通,包括直接警告。當然,你也可以多交往幾個志同道合的夥伴形成羣體的威懾,和某些孩子保持距離等等。

總之,對於那些想下場替孩子“壯膽”“出氣”的家長,我只想提醒一句:未來孩子進入社會,受了委屈,你還要替孩子“打”回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