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投10元夾到1900元音響 警方認:夾娃娃機業者涉賭送辦

▲夾娃娃滿街都是,臺主們放的物品也五花八門。(示意圖記者陳弘修攝,與本文當事機臺無關,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警分局員警12日稽查一間南郭路附近的夾娃娃店,發現裡面2臺夾娃娃機,竟然用「夾骰子換物品」,顧客每次花10元夾,就能換價值1900元音響警方認爲對價懸殊,有機率性,依賭博罪及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15條無照營業法辦。但28歲羅姓業者喊冤夾表示,娃娃機有保夾規定,且換音響是禮品,不是賭博。

警方查出,該夾娃娃機店有2臺機臺,是以夾骰子方式進行,透明壓克力正方盒內有4顆骰子,只要顧客夾起4顆都是1點,可打電話跟業者換1900元音響,因爲每次投10元就可以玩,警方認爲對價懸殊,有賭博之嫌。

彰化縣警局副局長陳志成指出,爲輔導業者合法,警方稽查有賭博行爲的夾娃娃機,目前鎖定兌換現金和價值相差太多的機臺,偵辦賭博罪,像是以10元有機會夾到高價物品如相機、手機等,或能換現金,都會涉及賭博罪,移送後將交由檢方認定。

28歲羅姓業者說,只是想到用骰子當夾物經營,沒人說不可以,也不是現金交易頂多能換到音響等物品,加上機臺有保證夾取設定,沒想到被認爲有問題,還被依涉嫌賭博送辦,超無奈,希望警方說清楚爲什麼。

警方指出,目前坊間的夾娃娃機,只要涉機率性或對價懸殊都可能觸法,但只改裝機臺、改變夾禮品方式,是否違法將交由主管機關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