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私自改造悠遊卡販售 戴錫欽批陳亭如:不提告「反而簽約」
▲臺北市議員戴錫欽表示,有非法悠遊卡充斥市面,悠遊卡公司未對廠商提告,甚至還簽約。(圖/記者袁茵攝)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臺北市議員戴錫欽26日揭露,市面上流通的8000萬張悠遊卡中,竟暗藏「非法悠遊卡」,業者販售私自改造的造型悠遊卡,民衆若想退款恐怕求償無門,且悠遊卡公司並未對業者提告,反而還於今年簽約,質疑是助長侵權。對此,悠遊卡公司董事長陳亭如表示,由於該業者沒有明示販售物爲「悠遊卡公司授權」,難認定是否有違法,已與律師討論當中。
戴錫欽26日於臺北市議會民政部門質詢時提及,市面上有業者販售私自改造的造型悠遊卡,但是悠遊卡公司對侵害公司及持卡民衆權益的不法情事,在未求償的情況下,竟是採取與對方於今年1月簽約,難道是想以合法掩護非法嗎?而悠遊卡公司不提告的理由,竟然是「若告輸,將會對於悠遊卡公司有很大的影響」,所以用商業談判方式與非法廠商簽約,代替提告。
對此,悠遊卡公司董事長陳亭如迴應,去年一整年都有蒐證,與律師事務所做處理,侵權很難認定,要由法院認定,不是由悠遊卡公司說了算,所以都有向律師事務所做相關評估,法律程序只是其中一種動作,若簽約了卻還在販售違法悠遊卡,一定會即刻做處理。
陳亭如提及,改造悠遊卡的動作並沒有違法,就如同名車改裝並收取改裝費用,該業者沒有明示販售物品爲「悠遊卡公司授權」,很難認定是否有違反商標法,這點已與律師進行討論當中。
至於與業者簽約一事,陳亭如說,希望該業者未來發行造型悠遊卡時,能先跟悠遊卡公司取得授權,這樣可以收取授權費,民衆購買後也能獲得保障,是雙贏的結果,比起提告可能敗訴,將業者合法納管較務實。目前尚無接獲到民衆購買到私自改造的造型悠遊卡後想申請退款,但依照規定,若沒有悠遊卡公司的LOGO、客服電話,可以不提供退款。
陳亭如表示,倘若市面上有販售非悠遊卡公司授權的悠遊卡商品,疑似侵害悠遊卡公司權益,那一定會蒐集相關資料,採取必要法律行動,並以公司最低風險、最大利益爲考量,維護公司權益;若有簽約悠遊卡經銷商販售未經悠遊卡公司驗證的悠遊卡,皆會依法咎責,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