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計程車司機吵架「偷襲女警胸部」 醉漢手指一戳賠3萬

女警蘆洲分局報告受到民衆性騷擾。(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40歲的楊姓男子去年6月19日一早8時許因爲車資問題,與計程車運將爆發糾紛,沒想到喝茫的他看到前來處理的女警,竟人伸手戳了一下對方胸部,反而害自己吃上性騷擾的官司,日前被新北地院法官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判決書中提到,楊男在6月19日上午8時24分左右,因爲酒醉與計程車司機爭論車資問題,兩人怎麼談都喬不攏,不得已只好報警警員前來協調,沒想到他看見到場處理糾紛的是一名女警,竟然趁對方不注意時,偷偷用手戳了一下胸部。

女警沒料到會在執行勤務期間受到醉漢騷擾,雖然當下嚇了一跳,事後還是立即向新北市蘆洲警分局報告,並決定提告。不過,對於女警的指控,楊男在接受警詢及偵查時,皆一概否認性騷擾。

新北地院法官調閱警方密錄器光碟影像,認定楊男確實有伸手襲胸,他明知受害者是穿着警察制服的警員,仍趁機伸出鹹豬手,不僅藐視公權力,也不尊重他人對身體的自主權益,導致女警身心受創、蒙受陰影考量到他後來坦承犯行態度尚可,至今卻仍未與女警達成和解或獲得諒解,最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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