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完酒全忘光」割頸殺妻起訴 包租公遭求從重量刑
臺北市內湖區46歲包租公李煉振去年11月持淺綠色陶瓷水果刀切斷顏姓妻子的頸動脈及氣管,隨後自刺左胸口,2人送醫後顏妻傷重不治。李男事後供稱,當時只有他與妻子在家喝啤酒,沒有起口角也無拿刀砍她。檢方認爲,李男手段兇殘、冷酷無情,犯後仍飾詞狡辯,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士林地檢署今偵結,依殺人罪將李煉振起訴。
李煉振2016年11月15日凌晨2時許與顏妻酒後發生爭吵,竟拿起擺放在屋內的淺綠色陶瓷水果刀砍向對方頸部及身體。警方到場後,李男胞兄攀上後門落地窗入內查看,發現弟弟與其妻倒臥血泊中,2人送醫後,顏妻因兩側頸動脈及氣管橫斷,出血性休克不治身亡。顏妻女兒供稱,曾聽媽媽透露李男有飲酒習慣,也曾多次動手毆打人,且案發不久前,媽媽還以手機通訊軟體LINE傳訊息要她近2天到住處協助搬東西;顏妻胞弟也證稱,姐姐曾提及結婚6年來婚姻狀況不理想,2人經常吵架。
李煉振偵訊時坦承,曾與顏妻吵架、互毆,平日有服用抗憂鬱、抗焦慮之藥物,當天他與妻子2人在家中喝啤酒,但後續情況不清楚,他並沒有與妻子發生口角,也沒有拿刀砍對方,不清楚妻子是如何受傷。
士林地檢署認爲,被害人頸部前測由左往右有重複性割切創,最長17公分、其中2道深及頸椎,在第6頸椎骨上有5道骨頭割痕,割斷氣管和兩側頸動脈致死,其犯罪手段兇殘、冷酷無情,令人髮指,對社會危害之程度極大,且李男犯後仍飾詞狡辯、否認犯行,爰請從重量刑,以敬效尤,今依殺人罪將其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