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人籲正名大坪林石腔 新北稱無違史實
開鑿大坪林圳的先民後人及文史團體24日齊聚大坪林圳引水源頭,要求爲「大坪林石腔」正名。(王揚傑攝)
新北市新店區「大坪林圳」爲早期新店地區主要灌溉水渠,爲從上游青潭溪引水而開鑿的輸水隧道,新北市府訂爲市定古蹟「瑠公圳引水石硿」,但開墾先民的後人要求正名爲「大坪林石『腔』」。文化局迴應,開圳是先賢共同成就,未認定爲單一家族功勞,瑠公圳涵蓋大坪林圳,名稱與史實不相違。
學者樑蔭民說明,早年郭錫瑠想引水往臺北,設計鑿出石硿從上游的青潭溪引水,但歷時12年仍無法完成,後由大坪林五莊墾民之首蕭妙興帶領旗下8戶墾戶接手,與郭鍚瑠交換水權,讓郭在較下游的瑠公圳引水口引水,大坪林圳墾戶則接手石硿工程。
樑蔭民說,該石硿所引的水爲大坪林圳使用,而非流入瑠公圳,且據文獻用字,應正名爲「大坪林石腔」。
24日上午開鑿大坪林圳先民後人及文史團體齊聚大坪林圳的引水源頭,要求文化局爲錯指水圳爲劉氏家族開鑿,應公開道歉,並重啓調查、正名。
大坪林墾戶後人陳北辰表示,去年文化局在介紹十四張劉氏家族三棟歷史建築的影片中,將位於新店的百年古圳「大坪林圳」錯誤指爲劉家所開鑿,先祖對地方的開發貢獻遭到抹滅。
文化局迴應,新店水利設施的開墾是由多姓族人出力或出資協助,文化局並無認定爲單一家族的功勞。大坪林圳1940年改名文山水利組合,1956年併入瑠公農水利會,統稱爲瑠公圳,故市定古蹟「瑠公圳引水石硿」名稱,與史實並不相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