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秋蟹祭出限捕令 違者最高罰15萬

護秋蟹祭出限捕令,違者最高罰15萬。(圖/東森新聞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秋天是螃蟹盛產季節,擔心漁民過頭農委會漁業署預告,禁捕特定尺寸蟹;且每年5至9月,禁捕懷孕母蟹,違者將依漁業法處3至15萬元罰鍰,最快明年4月起生效

漁業署訂定「沿近海漁船捕撈𫊻蟹類漁獲管制措施」,殼寬以螃蟹背甲橫向兩側最寬距離爲限,鏽斑𫊻(花蟹)、紅星梭子蟹(三點仔)、遠海梭子蟹(花市仔)、旭蟹殼寬未滿8公分善泳𫊻(石𫊻)殼長未滿6公分,這5種螃蟹殼長若未超過規定大小不得捕撈。若誤捕限捕蟹類,不論存活或已死亡,應立即放回海中,不得攜帶入港或持有。

漁業署表示,臺灣每年螃蟹產量約1萬公噸左右,去年減少至 9662公噸,爲了讓未來還有螃蟹可以吃,才祭出限補令,同時也提出配套「孕婦條款」,不得在5至9月底的繁殖期捕撈懷孕的開花母蟹。

漁業署指出,明年4月限捕令上路後,將搭配製作𫊻蟹量工具以利管制措施的執行,市面上將不會再看到尺寸小於規定的螃蟹,預估零售價格至少漲2成。

漁民認爲,捕撈時太小的就不要抓起來,太小也沒肉可以吃,抓起來就再把牠放下去就好。螃蟹攤商則抱怨「現在進口的螃蟹比較多,價錢愈來愈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