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光復鄉發出第一份全族語公文書 族人感覺很親切‬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發出第一份的阿美族「全族公文書」‬。(圖/花蓮縣政府提供)

記者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日前發出第一份的阿美族「全族語公文書」,用來通知光復鄉原住民保留地權利人,參加領取權利證書,讓收到公文的族人都相當認同;而推動「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的立委鄭天財欣慰指出,這份阿美語公文是政策落實的首例。‬‪

「這樣的族語公文很好,這樣族人才會看得懂公文。」部落老人家說,以前收到公文都還要親自跑到鄉公所問公文內容,現在一看就懂。還有鄉民說,收到時以爲是英文的,結果念一下,發現是羅馬拼音感覺很親切。

‬ ‪爲了書寫族語內容及格式,光復鄉公所行原課也花了很多時間準備。光復鄉公所行原課長徐秀珍說,邀請族語老師頭目共同研究,公文書寫的內容,要怎麼拚,要怎麼寫。‬ ‪

光復鄉公所自6月底迄今已經發出3分公文,包括原住民保留地權利人領取權利證書通知書、豐年祭活動開會通知書、原住民部落事務組長及婦女幹部聯席會報等。‬ ‪

徐秀珍說,由於光復鄉大部分部落是阿美族,信仰也多是天主教,許多教堂聖歌也都是以羅馬拼音,對於老人家來說,羅馬拼音的公文在閱讀上並無障礙;年輕人也可以透過中文、族語對照,瞭解公文內容。‬ ‪

上月14日經總統公佈的《原住民語言發展法》規定:在原住民族地區的政府機關等公文應用族語書寫,全臺有15個鄉鎮區公所將試行將各種公文書轉譯成以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的公文,使用的語言分別爲阿美語、泰雅語、排灣語、布農語太魯閣語、魯凱語賽夏語及拉阿魯哇語。花蓮縣則有吉安瑞穗及光復鄉爲試辦鄉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