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幸福與無錫南長區簽訂區域整體開發協議

觀點地產網訊

6月18日晚,華夏幸福(600340,股吧)發佈公告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整體合作開發建設經營江蘇無錫南長區約定區域的合作協議議案》,同意公司與無錫市南長區進行合作整體開發"無錫(南長)國家傳感信息中心項目"。

涉及到的項目委託區域約3.52平方公里,位於江蘇無錫南長區,東鄰運河,西至南湖大道南至樑塘河,北至快速內環路,其中保留區域約854畝,委託區域內可整理供出讓的建設用地面積約1.38平方公里(約合2070畝)爲合作開發區域。

整個項目計劃用5年時間完成全部土地整理、基礎設施建設,同時完成一定比例招商引資和開發建設,開發進度分兩期:起步期(2012年-2014年),開發面積達到1400畝;發展成熟期(2015年-2016年),開發面積達到2070畝。

根據合作協議,無錫市南長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整個區域內的開發建設管理工作,並完成委託區域內建設用地的前期土地徵轉並形成建設用地。華夏幸福則負責投入全部資金進行委託區域的開發建設及管理工作。

協議約定,該委託事項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委託期限爲15年,期間,無錫市南長區人民政府對華夏幸福的委託合作是排他性的、非經華夏幸福同意不可撤銷或變更的。

同時,無錫市南長區人民政府必須保證,在該委託區域範圍內不再設立其它同樣模式的委託區域,還必須確保委託區域有不低於200畝的建設用地指標供華夏幸福進行先期開發建設。

在委託費用方面雙方確認,合作開發區域內所產生的收入的區級留成部分優先支付華夏幸福各具體委託事項投資成本保本收益(稅後10%)後,剩餘部分按照45%的比例支付華夏幸福,作爲其進行各項具體委託事項的投資回報。

爲了該項目的順利進行,華夏幸福須於本協議簽訂後20個工作日內將項目保證金共計1億元匯入雙方共管賬戶,項目保證金將直接轉爲本項目拆遷補償及基礎設施建設款項

對於該項目的簽訂,華夏幸福稱,該合同履行對公司2012年度資產總額淨資產淨利潤等不構成重大影響。對未來幾年公司的淨資產和淨利潤將產生一定的影響,具體數額目前還無法預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