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被告?從警21年「第一次開槍」 所長:坦然面對有信心
▲實踐派出所所長李旼暾說,如果被告會坦然面對。(圖/東森新聞)
臺南市第五分局實踐派出所所長李旼暾,開槍射中意圖襲警的45歲郭姓男子右小腿,卻被對方嗆「我會告你」;他強調,對方有奪槍的可能性,不得已才射擊「非致命性部位」。其實這是李員從警21年來第一次開槍,對於可能吃上官司,他說,坦然面對,有信心接受司法檢驗。
12日深夜11時多,李旼暾和警員翁志晧在北區北門路2段巷弄內,發現郭男戴工地安全帽騎車,又未開大燈,因此盤查,一查發現郭的車牌已遭註銷;郭不配合,從機車前置物箱拿出一根26公分的尖銳長釘,意圖攻擊員警,所幸立刻被打掉。
過程中,郭男不斷走向李旼暾,嗆聲「開啊、開啊、開啊」;李員直呼「你試試看」,先對空鳴槍示警,看到郭張開雙手繼續往前,開了第二槍,射中郭的右小腿。郭中槍後站在原地,無法走動,血流滿地,「我會告你啦,我會告你啦,我跟你講」,被送醫治療後無大礙。
據瞭解,郭男綽號「醉泉」,暴躁易怒,經常欺負別人,有傷害、竊盜和毒品等前科,之前曾襲警,還有3次妨害公務的紀錄,早就是地方的頭痛人物。一名鄰居透露,大家都敢怒不敢言,「也不敢招惹這樣的人物」。
李旼暾表示,對空鳴槍一發警告,但身材魁武的嫌犯不但沒停止,還持續一步步進逼,有奪槍的威脅性,「所以我們不得不在依據合理的比例原則之下,對他非致命的部位右小腿來開第二槍。」第五分局偵查隊長郭乃榮也指出,遇到攔檢盤查可合理使用警械,這是無庸置疑,「我們要展現公權力,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
其實這是李旼暾從警21年來第一次開槍,面對可能被嫌犯告,他說會坦然面對,有信心接受司法檢驗。網友一面倒贊同警方強力作爲,認爲對壞人不能手軟;也有人感嘆,警察不開槍被酸是俗辣,開了槍被罵是執法過當,真是難爲。
▼郭嫌張開雙手,不斷嗆「開啊」;李旼暾開槍射中郭的右小腿。(圖/翻攝「sean7890107」YouTube)
▲▼郭嫌右小腿中彈,血流滿地,後來坐在地上。(圖/翻攝「sean7890107」YouTube)
▼警方起獲郭男所持的26公分長釘。(圖/記者林悅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