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同住10天就離臺 妻來電就是要錢!罹癌男心碎決定分了

婚後同住10天就離臺,人妻來電就是要錢,罹癌男心碎決定分了,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緬甸女子小萱(均化名)在當地結婚後,小萱來臺同住僅約10天,就以不適應爲由返回緬甸,之後數次來電都只是要求經濟援助,阿國因爲罹患癌症需要長期治療,但小萱卻不願來臺照顧,直到今(2024)年3月後還拒接電話,最終小萱母親告知,要他另外再娶,阿國憤而請求判決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行蹤不明,經法院合法公示送達通知,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聲明或是陳述。

法官考量,阿國與小萱是異國婚姻,小萱不適應臺灣,因而出境回到母國,導致雙方分居多年並且失聯,遑論關心探視阿國,顯見雙方無修復婚姻作爲,主觀上均已失去維持的真實意願。

法官審酌,雙方婚姻已達難以維持的重大破綻,夫妻形同陌路,夫妻關係名存實亡,共營家庭生活之誠摯情感及互信基礎已失,感情已難回覆。雙方婚姻難以維持之離婚事由,均有可歸責處,演變至今無法修復之結果,2人皆須負責。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請求判準離婚,爲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