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男酒駕擦撞機車 騎士也是酒駕雙雙被判3個月
一名李姓男子4月中旬和友人喝完酒後駕車回家,途中擦撞同樣是酒駕騎車的熊姓男子,雙雙事後被移送法辦,事後皆因酒駕被判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而熊男雖然是被撞的一方,仍不能因此卸責。
據判決書,24歲的李男4月16日下午開始在正豐街喝酒,一直到了晚間11點才駕車返家,不料卻與同樣是酒駕還載人的熊男擦撞,警方到場處理車禍時因爲聞到濃濃酒氣,對2人進行酒測,竟發現李男酒測值竟高達0.74毫克、熊男酒測值也達0.62毫克,明顯超標,因此皆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辦、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
值得一提的是,66歲的熊男認爲自己會被送辦是因爲李男酒駕,因此還提出損害賠償,要求李男賠償自己酒駕被罰的費用,但法官認爲酒駕責任要他自己負責,不能轉嫁給李男,因此駁回其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