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時雨/英國朋友說:只要3、4年的薪水就能買房了
▲在英國利物浦的俱樂部裡,朋友說:他們只要3、4年的薪資就能買房了。(圖/及時雨提供)
最近幾天,有則新聞吸引我的眼球,它是這樣說的:「根據網路房仲業者統計,若以全臺六大都會區家庭可支配所得1/3做爲房貸承受力的極限,目前六都符合家庭需求(2房以上)的網路待售住宅物件,有高達逾4萬件。」最終得出了「租不如買」的結論。這則報導,讓我想起月初時,我在英國和朋友的對話……
當時,我跟英國朋友站在利物浦的洞穴俱樂部(Cavern Club)裡,一邊聽着臺上演奏披頭四的經典名曲、一邊喝着小酒,聊着東西方生活的種種。臺上樂手的演奏功力相當不錯,現場聽衆呈現一種放鬆又拘謹的奇妙氛圍。由於這位英國朋友在利物浦從事營造業工作,我們的話題很自然的就帶到「買房」這件事情上。
▲洞穴俱樂部雖然改建過,但它是披頭四的發跡聖地!影片有些晃,敬請見諒。(影片/及時雨提供)
「我是住在臺北,臺灣的首都,在這裡平均要15年不吃不喝纔買得起一般等級的房子。」
「哇嗚!15年,那這樣你們的年輕人怎麼買得起房子?在利物浦,我們平均只需用3到4年左右的年薪就可以買房了。這樣吧兄弟,你乾脆搬到利物浦來怎麼樣?」
「聽起來不錯。」
雖然只是隨口聊聊,但我卻默默在心裡計算了一下:在利物浦,只需要4年的薪資就可以買房,他們的房價該有多低呀!回到臺灣後,我立刻上網快速的查了一下資料。根據2017年初《鏡報》的報導統計,利物浦的平均房價是116,200英鎊(約合新臺幣467萬元)。噢!我的老天爺,這真的很便宜啊!還別提英國很多房子都是獨棟透天的,跟臺灣的大樓公寓完全不能比。
▲英國許多地區的房價比臺灣便宜,而薪資卻比臺灣高出許多。(圖/及時雨提供)
然而,英國並非所有的地方都便宜,他們房價的懸殊程度並不亞於臺灣。從同一份報導資料來看,倫敦的平均房價就高達了486,600英鎊(約合新臺幣1,956萬元),非常高昂。若再搭配英國的平均年收入來看的話,從最低到最高的地區,大約是2.4萬英鎊到3.9萬英鎊之間,而倫敦的房價所得比大約是12.4倍,也就是得不吃不喝12年纔買得起房。
令人感到遺憾的是,就算倫敦這種物價世界貴的地方,買房依舊比臺北人簡單。根據內政部11月公佈的最新資料顯示,2017年全臺房價所得比是9.46倍,其中臺北市的房價所得比是15.64倍,再度創下臺灣有史以來的新高。那薪資部分呢?根據財政部公佈的「財稅大數據探討臺灣近年薪資樣貌」研究報告顯示,臺灣的勞工,有多達25.2%的人薪資區間落在2.2萬~2.3萬元之間,連房租幾乎都快付不起了,更別提買房。
若從全國平均薪資來看,加上通貨膨脹的物價影響,臺灣2017年的實質可支配薪資比2007年還要低!民國106年(2017)9月的每人每月實質經常性薪資爲37,849元,與民國96(2007)年的38,166元相較,真正可用的錢更少了。這還是最基本民生層面的部分,房價的漲幅更是誇張!根據瑞普萊坊市場研究部的資料顯示,近5年來,臺灣房價累積漲幅17%;另,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臺統計,以臺北市電梯大樓買賣契約平均單價變化來看,從2008年每坪36.94萬暴漲到2014年的67.61萬元,臺北房價在6年內暴漲了83%。
不過,到了2017年時,臺北房價稍微有回跌跡象,回到了每坪56.84萬元;10年看下來,臺北房價的漲幅大約是54%。54%!就算我們只看臺北市的經常性薪資,2016年是4萬2,830元(最低的屏東才2萬8千元),你得工作13個月不吃不喝,才能買得起臺北電梯大樓1坪的房子。換句話說,10坪就需要130個月(約11年),20坪就需要260個月(約22年),30坪就需要390個月(約33年)。也就是說,前面所提到的房價所得比15.64倍,能買到的大多還只是老房子、老公寓、中古房子,真正新建的電梯大樓,價格更是倍數成長。
▲臺北人想買一間房子,依現今的薪資結構來看談何容易。(圖/及時雨提供)
此外,近年少子化問題愈來愈嚴重,臺灣的年輕人除了這幾乎不可能買得起的房子,更有來自雙親家庭的負擔。想像一下,一個沒有背景、在臺北漂泊的獨子,他得要面對可能一輩子無法在臺北買房的事實,還要同時負擔爸媽、妻子甚至小孩的家庭壓力,這是多麼可怕的一件事!
有些運氣比較不好的,遇到雙親離婚,各自成爲失業的孤獨老人,年輕人就可能須同時承受:家中未繳完的房貸+雙親之一的房租(若沒一起住)+雙親生活費補助+自己的房貸或房租+自己的生活費+自己的家庭基礎開銷+孩子的開銷+自己、老婆、雙親、孩子的醫療保險……
這豈止是國安問題,簡直讓人失去了活下去的動力!
還沒完呢,隨着國家財政日益困窘,年輕人的稅務壓力、勞健保壓力也逐年增加。根據蔡英文政府最新的《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勞保費率將由現行費率9.5%,每年提高0.5%至上限12%,再借由未來的定期檢討,目標是提高到18%;而全民健康保險也因爲財務困窘,正逐步刪減保險涵蓋範圍、降低國外就醫賠償金額、提高費率等。
▲居住是基本人權,任何人皆應享有公平的居住權利,若無法讓人民有住得安心無慮,又怎能期望大家一起拚國家經濟呢?(圖/及時雨提供)
面對這一切艱困的將來,年輕人「錢絕對不夠用」已是完全可以見的事實。政府對此的解答,卻是希望藉由修改《勞基法》,降低輪班時間間隔門檻、增加加班時間與安排的彈性,鼓勵勞工儘量加班。
一顆肝,能爆炸幾回?一份薪水,能滿足幾張嗷嗷待哺的口?一雙手,能燃燒到幾歲?答案啊,在茫茫的風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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