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貓陽臺曬太陽竟遭開2槍 兇手稱不知道有人養遭起訴
網友朋友的家貓在陽臺曬太陽,竟遭男子吳礎均開槍,頭部中彈緊急送醫。(照片來源:臉書社團《貓咪也瘋狂俱樂部》)
臺北市景美捷運站今年4月間出現虐貓怪客,1只家貓在陽臺曬太陽,突然遭人開2槍打中臉部,送醫後雖無生命危險,但喪失部分呼吸、嗅覺功能。警方循線逮到犯嫌吳礎均,並起獲鎮暴槍、瓦斯瓶及鉛彈鋁彈,吳男供稱以爲打的是野貓,不知道有人養,臺北地檢署今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起訴吳男。
吳男因持有槍支,另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但檢察官調查後,認爲他的槍不符該條例定義「有殺傷力」的標準,此部分處分不起訴。
今年4月24日有網友在臉書社團「貓咪也瘋狂俱樂部」發文,指他住在景美捷運站附近的朋友傳訊息給他,說家中的貓小孩在陽臺曬太陽,竟遭人開槍,讓他忍不住驚呼:「我的老天爺啊!是有多變態,這不是野貓耶,這是養在家中的家貓」
網友並稱,兇手拿槍到陽臺旁邊連開二槍,第一槍沒打中,因聲響太大,他朋友跑到陽臺關心,看到貓咪中彈後口吐鮮血痛到在地上打滾,嚇得趕快找毛巾包貓去醫院,所幸經過開刀取出子彈,已無沒有生命危險。
警方獲報後前往拘提吳男,並在他家中起獲鎮暴槍1支、瓦斯鋼瓶59瓶、鉛彈237顆、鋁彈50顆,吳男承認犯行,自稱是名建築師,平時就喜歡玩槍,槍枝跟子彈是在網路上買的,路上看到動物就會打,他以爲當天打的是野貓,不知道有人飼養。
警方訊後依違反《動物保護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吳男移送法辦,檢察官復訊後原諭知7萬元交保,但他籌不到錢,檢察官最後改限制住居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