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新東陽千金 51歲婦詐財150萬
楊姓婦女在愛情公寓刊登交友資訊,並接連詐騙2名男子共150萬元,被依詐欺罪判1年6月,緩刑5年。(林欣儀攝)
51歲楊姓婦人因聲音甜美,多次利用交友網站「愛情公寓」張貼交友訊息,謊稱自己是新東陽建設公司的千金,爲脫離父親掌控、要逃到大陸,並藉以向吳姓、黃姓男子詐騙生活費、醫藥費及手機,前後共得手150萬元,臺中地院審酌楊女患有重度憂鬱症、且已與被害人和解,依詐欺罪判她1年6月、緩刑5年。
判決指出,楊婦2013年才假釋出獄,隔年年初就以暱稱「明明」在愛情公寓網站刊登交友訊息,接着透過電話與吳姓男子交往,她謊稱自己的本名叫「麥明儀」、是建設公司老闆的女兒,因無法接受父母逼婚,才透過交友網站尋找對象,並將到大陸躲避父母。
楊婦還允諾,將找機會與吳男在香港結婚,也利用吳男的期待心理,楊婦在長達1年期間,先向吳男索討iphone手機,接着又以需要生活費、生病要開刀等理由,共向吳男詐騙24次、得手上百萬元。
此外,楊婦接著於2016年10月間,又以暱稱「靈珊」在愛情公寓刊登交友訊息,並與黃姓男子交往,同樣謊稱自己是新東陽老闆的女兒,爲了脫離父親掌控、決定逃到大陸東北,接着同樣向黃男詐騙得手iphone手機及金錢約20萬元,直到黃男心覺有異,才趕忙報警。
楊女被逮獲後坦承犯行,並表示願意賠償吳、黃2人,法官審酌她已分別賠償2人85萬、15萬,其餘將分期支付,且楊婦患有重度憂鬱症,判處她1年6月、緩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