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規劃土地政策指導 支持老舊小區改造更新
歐陽易佳
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發展工程,事關羣衆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近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規劃土地政策支持老舊小區改造更新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圍繞怎樣讓更多羣衆受惠,怎樣讓市場主體有動力,在健全規劃編制管理、配套土地管理支持政策等方面作出具體工作部署,爲各地積極穩妥推進老舊小區改造工作規劃土地政策指導。
“我們不僅要改造外表的‘面子’,改得好看,更要做好惠民的‘裡子’,讓居民住得舒心。”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規劃局局長張兵在解讀《通知》時說。
當前我國已進入存量更新時代,城市功能佈局到了需要進一步優化更新完善的階段,聚焦人民羣衆切身利益的居住空間,特別是老舊小區同樣也面臨更新需要。城市規劃作爲調控城市空間資源、指導優化功能佈局的重要公共政策,在老舊小區改造工作中起到重要作用。
《通知》從深化調查評估、加強規劃統籌、強化政策支持、優化審批流程等四個方面提出舉措要求,完善老舊小區改造相關的規劃土地政策,並提出加強專業服務的有關要求,提高老舊小區改造支持力度,對促進各地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發揮積極作用。
“老舊小區改造中仍存在着堵點難點。”張兵認爲,老舊小區改造不是簡單地翻新屋子、修補立面、增加綠化等工程,更重要的是對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配套的系統改善和實施推進。
對此,張兵表示,對於老舊小區的改造完善工作有兩個重點舉措:
一是建立健全針對社區層面的資源資產調查與城市體檢評估體系。重點針對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配套的系統改善和實施推進。梳理老舊小區內及周邊的存量空間資源資產,瞭解居民需求期盼和現實困難,明確改造中應當補足的養老托育、社區助餐、公共停車、充電裝置等公共服務設施的要求,真正增強人民羣衆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通過規劃統籌促進規劃指標區域平衡、動態平衡。在推進老舊小區改造時,樹立系統思維,從老破小“換新顏”到完善基礎設施,再到豐富配套服務等多方面,實施一體規劃、統籌考慮。加強規劃統籌,允許在單元中統籌空間功能和建築量,在不突破上位規劃底線要求和強制性內容的前提下,可明確建築量跨單元統籌的規則,處理好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從而解決改造資金平衡難的問題。(實習生樑凱策對此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