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印發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可複製政策機制清單
人民網北京12月18日電(記者孫紅麗)近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總結地方加快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審批、存量資源整合利用和改造資金政府與居民、社會力量合理共擔等3個方面的探索實踐,形成《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可複製政策機制清單(第一批)》,並於近日印發。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表示,近年來,各地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大力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尤其是《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z2020�{23號)印發以來,各地積極貫徹落實文件精神,圍繞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統籌協調、改造項目生成、改造資金政府與居民合理共擔、社會力量以市場化方式參與、金融機構以可持續方式支持、動員羣衆共建、改造項目推進、存量資源整合利用、小區長效管理等“九個機制”深化探索,形成了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政策機制。
其中,在加快改造項目審批方面,主要舉措有聯合審查改造方案、簡化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審批、精簡工程建設許可和施工許可、實行聯合竣工驗收,具體做法包括對納入年度計劃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可依據聯合審查通過的改造方案,將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概算合併進行審批;不涉及土地權屬變化,或不涉及規劃條件調整的項目,無需辦理用地規劃許可等。
存量資源整合利用方面,主要舉措有制定支持整合利用政策、加強規劃設計引導,具體做法包括允許將老舊小區存量資產依法授權給項目實施主體開展經營性活動,提供多種多樣的社區便民服務,引導扶持項目實施主體發展成爲老舊小區運營、管理主體等。
改造資金政府與居民、社會力量合理共擔方面,主要舉措有完善資金分攤規則、落實居民出資責任、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吸引市場力量參與、推動專業經營單位參與、加大金融支持、落實稅費減免政策,具體做法包括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通過特許經營權、合理定價、財政補貼等事先公開的收益約定規則,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改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