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勘查昭和樓 研議建置人權教育廳舍可行性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自8月1日掛牌上路,攸關人權會的職權行使法草案已送入立法院待審查,相關人力也逐漸到位,監察院今天表示,由於院區辦公空間使用情形已極爲飽和,爲有合宜的陳情受理、訪談、調解、人權教育等空間需求,日前勘察昭和樓,研議建置人權會辦公廳舍可行性。
監察院所屬審計部經管的忠孝東路舊大樓,該建築前名爲「昭和樓」,建於1942年代日治時期,爲3層樓的商辦廳舍,曾是「東都書籍株式會社臺北支店」所在地,也曾爲臺灣重要物資營團所用,是戰時物資分配運送要地,1953年移撥審計部使用。
該建築主體外觀簡潔,雖曾在1966年改建變更立面形式,但室內仍保存原有門窗、天花板裝修與樓梯,大致仍維持原貌,具保存價值,今年8月31日經「臺北市政府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羣考古遺址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通過登錄爲「歷史建築」。
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承院長陳菊之命,9月2日率副秘書長劉文仕及相關單位同仁赴「昭和樓」房舍現場勘查,認爲該建築地點佳,研議建置爲國家人權委員會辦公廳舍的可行性。
監察院表示,經修復後再利用,將其規劃爲推展人權教育及多功能使用空間,以深耕並培植各界的人權理念,後續進行建管及文資審查等行政程序,期能活化歷史建築,塑造人權新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