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前院長張博雅聘5機要 陳菊聘機要職等比張時代高
監察院長陳菊上任後提好提滿,任用5位前高市府職員爲機要,引起國民黨質疑濫權酬庸,以增加宣傳爲由而增用幕僚,足證陳菊不適任。對此,監察院代理秘書長劉文仕今天表示,一切依法有據,首長可聘用12職等以下的簡任秘書、專門委員等,前院長張博雅也任命5位機要,不過他坦言,陳菊聘任機要的職等的確比張博雅時代的高。
劉文仕傍晚罕見接受媒體採訪,他表示,監察院內機要任用都符合《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規定,也就是「各機關進用的機要人員員額,最多不得超過5人」,排除首長、副首長、主管、副主管、參事、研究委員等職缺,首長依據業務職量、職責的繁簡程度,可進用12職等以下的簡任秘書、專門委員、專員、科員、辦事員、書記等。
劉文仕指出,前監察院長張博雅也是依此辦理,任用5位機要,其中4人在院長辦公室、1位在秘書長辦公室,機要人員是一體的,就是協助院長公務執行,所以上一屆機要人員也是「滿編」,人數同這一屆。
劉文仕說,機要人員隨首長進退,並不影響公務人員的權益,屬任務型任用的一般公職,執行公務都要符合相關法令內規,他強調「法有明定、公務員纔敢執行」。
劉文仕表示,此屆監察院增加國家人權委員會,挑戰性非常高,陳菊希望能夠做好重大任務,因此不能有任何閃失,包括職等、人數都有充分考量,尤其機要人員的彈性高,隨時可以配合院務需求前往不同單位支援。
這5位機要全來自前高市府職員,令外界質疑陳菊濫權酬庸安插自己人,劉文仕緩頰,機要要耐勞耐操、廢寢忘食,因此機要跟首長之間要有高度信賴關係,張博雅也任命2位中選會職員、2位衛生署職員。
國家人權委員會自8月1日掛牌上路,依據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可任用57人,包括12位約聘、45正職,詢及行政院目前核定員額,劉文仕說,今年已覈定26人,包括18位正職、8位約聘,通常內升會比較快,大概一個月就可到任,外補的話要一個半月至2個月纔可能到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