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環保要求融入企業破產全過程,南京六合法院“綠色破產”清退“毒殭屍”
停產13年、被國務院列爲“中國化工‘殭屍企業’及特困企業”,近日,這樣一塊不啻於“硬骨頭”的化工企業被南京六合法院“啃”下了,通過破產清算,該公司的機器設備被順利拍賣並安全拆除,其土地也在完成土壤調查後順利上市交易並拍賣成交。
“拆除化工企業並不是件容易的事。”六合法院法官鄒建明道,爲了順利完成清算工作,實現“綠色破產”,六合法院充分發揮破產審判“積極拯救”和“及時出清”作用,將環保要求融入企業破產全過程,把這家高污染、高排放的落後企業,盤活成可用資源。
大型化工企業“綠色破產”,法院多方努力解決堆積危廢物
成立於2005年的某化工公司系大型國有化工生產企業,註冊資本高達43390.94萬元,總投資額高達20億元。不過,在多重不利因素影響下,2011年,該公司進入停產狀態,並被列入“去功能化”關停企業重點關注名單。
六合法院受理了該公司的破產清算案,法官鄒建明至今記得第一次去廠區的場景:需在恆溫恆溼條件下儲藏的危廢化學品在桶裡露天存放,廠區內化工設備生產線年久失修,設備維護、危廢處置等方面均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和環保隱患。
“這家企業亟須‘綠色破產’。”鄒建明道。
綠色破產是一種新型的破產處理模式,強調在處理企業破產問題時,不僅要考慮企業的經濟價值,還要考慮其環境影響和社會責任,特別是在環境保護方面的責任。之後,鄒建明同管理人團隊多次查看該公司廢棄的廠區,據調查,廠區內的危廢物有數千噸之多。
如何在保障安全與環保的基礎上,最大化債權人的權益,完成該公司的破產清算,成了橫亙在鄒建明眼前的一道難題。“大型化工企業的拆除、變賣及環保問題本就非常棘手,這家化工公司的情況更加複雜。”管理人團隊負責人袁洋向記者坦言,首先清算前需處置現場的危廢物,但他們既沒有技術手段,也沒有充足資金,一時間被困在了原地。
鄒建明及管理人團隊迎難而上,積極聯繫各方,成功協調該化工公司控股股東中國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向管理人先行無息出借治污資金1350萬元,及時對現場殘留危廢物進行有效處置,保障地區生態環境安全。
定製“綠色出清”方案 拆除、治污同步走
堆積的危廢物容易解決,但拆除化工廠仍是一件複雜的事情,“比如設備生產線內暗含着不少危化原料,一不小心就容易造成污染。”鄒建明道。
袁洋告訴記者,按照一般破產企業財產變價處置通行方案,是將破產企業的土地、機器設備等資產打包一併拍賣,同時要求買受人自行承擔機器拆除及土地治污等責任。他們原本可以更輕鬆地完成清退工作,但六合法院考慮到若將現場直接移交給買受人,法院及管理人就會對現場失去控制,有二次污染的風險。
爲確保環保生態安全,鄒建明多次與管理人團隊協商,量身定製拆除方案,最終決定招標專業機構,對機器設備進行保護性拆除,同時治理場地污染,確保企業“綠色出清”。
袁洋透露,拆除工作完成後,他們還特意委託專業檢測機構對一期設備所在土地進行土壤檢測,與之前相比,整個拆除過程並未對土壤造成二次污染。
“府院聯動”爲“綠色破產”保駕護航
雖經歷重重波折,近日該化工公司的破產清算工作圓滿結束了,不僅機器設備順利拍賣並安全拆除,其土地也在完成土壤調查後順利上市交易並拍賣成交。
“這與我們的‘府院聯動’機制分不開。”鄒建明道。據瞭解,“府院聯動”是政府與法院之間建立協作聯動關係,在本案中,六合法院一直注重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和買受人、拆除企業、治污企業等關係,職能部門不僅在拆除過程中給予技術指導,還對易發生事故的環節進行定期檢測。
“綠色破產”也實現了破產企業資產價值最大化,最大程度維護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同時,該公司職工債權清償率更是高達百分之百。
這雖是一起小小的案子,但管中窺豹、可見一斑,六合法院的大膽嘗試,爲破產企業書寫出“最靚麗的綠色結局”,也爲各地法院安全處置破產企業提供了實施路徑與經驗啓示。
通訊員 吳迪 現代快報/現代+記者 王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