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無錫中院宣判一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
本報訊 一食品公司面向衆多不特定消費者銷售假冒“星巴克”註冊商標的咖啡,嚴重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近日,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提起的鉅額賠償性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作出一審判決,判令涉案食品公司在國家級新聞媒體上公開向消費者賠禮道歉,並支付三倍懲罰性賠償金2172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涉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甄某、實際控制人陳某等明知購買的咖啡系假冒“星巴克”註冊商標,仍以公司名義對外銷售,假冒“星巴克”註冊商標咖啡流入全國 18個省份的消費市場,涉案銷售金額達724萬餘元。2019年12月6日,涉案公司及甄某、陳某等因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被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法院處以刑事處罰,其中涉案公司被處以罰金320萬元。鑑於該案涉案金額巨大,受害者衆多且不特定,江蘇省消保委遂向無錫中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請求依法判處該公司承擔三倍懲罰性賠償責任,並在全國發行的媒體上公開道歉。
法院審理後認爲,涉案公司直接銷售對象較多,銷售金額高達724萬餘元,假冒“星巴克”註冊商標咖啡已經流入全國消費市場,消費人數具有衆多不特定性。涉案公司明知對外銷售的咖啡假冒“星巴克”註冊商標,卻隱瞞事實真相,以假充真,進行欺詐銷售,違反了相應義務,侵害了衆多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江蘇省消保委作爲在江蘇省設立的消費者協會,屬於依法成立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社會組織,在本案中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的行爲,符合法律規定。江蘇省消保委請求判令涉案公司在全國發行的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的訴訟請求,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涉案公司承擔三倍懲罰性賠償責任符合法律規定。
最終,無錫中院作出如上判決。(周�摧� 何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