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兩名省管幹部被開除黨籍
新華社南昌11月10日電(記者賴星)記者從江西省紀委監委獲悉,經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紀委、省監委決定給予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鄧寄鵬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給予原江西稀有金屬鎢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黨委委員鍾曉雲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據江西省紀委監委通報,鄧寄鵬身爲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與黨離心離德,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紀法意識淡漠,破壞民主集中制和組織原則,不知敬畏,貪婪無度,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損公肥私;生活腐化墮落,道德品質敗壞。
經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紀委、省監委決定給予鄧寄鵬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另據通報,鍾曉雲已於2017年2月退休,他身爲國有企業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特權思想嚴重,搞“家長制”“一言堂”,作風霸道,好大喜功,盲目投資,紀法意識淡薄,爲親友經營活動出謀劃策、鋪路搭橋,長期與不法商人相互勾結,大搞權錢交易、損公肥私,高價收購、低價賤賣,嚴重損害國有企業利益。
經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紀委、省監委決定給予鍾曉雲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終止其中共江西省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按程序撤銷其全國五一勞動獎章、江西省勞動模範榮譽稱號,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