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樺遭嗆】黃奎博/我「誓死」還是「適時」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太陽花運動」暴沖人士再現,昨天(12月18日)晚間闖入前行政院長、前臺灣大學政治系教授江宜樺在臺大的演講場合。
江宜樺的演講題目是「政治哲學能改變世界嗎?」,本來是一個很富有學理,而且江宜樺可以其擔任行政院長、內政部長、研考會主委的實務經驗,將實務和理論作一結合。
但那些多數可能是學生的暴沖人士,因爲在2014年3月23、24日,繼6天前霸佔立法院議事廳不走後,非法衝進行政院卻被優勢警力驅離(警民均掛彩),導致心生怨懟,所以糾衆破壞江宜樺的演講,在現場大喊「院長下令警察打人」,期間還把燈關了一下,然後試圖包圍江宜樺,並對其丟擲印有2014年行政院現場畫面的傳單。江宜樺在其他人保護下,安然離開演講地點,但一場專業演講也硬生生被打斷。
那次佔領行政院違不違法?2017年4月10日,雖然後來執政的民進黨政府(林全行政院長時期)在針對刑法「侵入住居」罪主動撤告,但仍有人因刑法「妨礙公務罪」或「毀損公務員掌管物品罪」遭法院判刑(但可易科罰金)。即使沒有法律判決,當時社會的整體氛圍對於「先佔立法院、再闖行政院」的做法並不支持。
▲江宜樺想寫「請理性」狂被抹掉。(圖/翻攝臉書)
江宜樺絕對沒有下令警察可以在執法時無端使用暴力。當然,在執行公權力驅離佔領公署的民衆時,若警察執法過當,警政單位已移送疑似執法過當的員警,而因爲執法過當而獲得國賠的案件也已出現了。如果民衆仍心有不滿,除了採取不妨礙他人自由的政治動作之外,應繼續循司法途徑解決。
更重要的是,西方有句名言,「我不同意你的說法,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無論支持或反對「太陽花運動」強佔國會和官署的人,在民主社會都可以自由表達意見,不然臺灣的民主只是一個披着虛假民主外衣、以強凌弱的政治與生活制度。
江宜樺回到自己畢業的母系演講,那是憲法保障他的權利,也是民主生活中大家念茲在茲的言論自由。那些暴沖人士似乎無視他人權利,卻誓死捍衛自己說話的權利,又刻意阻撓、不誓死捍衛其他人的言論自由,豈不等於只願意「適時」捍衛他人的言論自由?而且是隻捍衛他人合己意的言論自由?太荒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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