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牌給他人報關進口 廠商遭罰2億元
(海關進出口示意圖。(圖/林昱均)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近來海關查獲不少進出口商出借牌照供他人報運貨物進口,涉及虛報貨物名稱、數量、重量、品值、價值、規格、產地或繳驗僞造、變造、不實發票等違法情形,最重有借牌慘遭裁罰2億元案例。
關務署表示,依法認定報單上的「出名人」,也就是出借牌照的進口商爲違章行爲人予以處罰,該類案件進口商並不能稱不知情,或是供出實際貨主就得脫免應負的責任。
如果廠商出借牌照供他人報關,一旦進口貨物中藏有毒品、槍枝彈藥或其他依法不得進口的物品,除追究幕後實際貨主刑事及行政上私運責任外,借牌廠商也將一併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責,縱使案經司法機關偵辦結果免受刑事制裁,但仍可能被處以鉅額行政罰鍰。
關務署指出,爲避免借牌者後悔莫及,在此鄭重呼籲進出口商千萬不要輕易出借牌照供他人報關,以免徒增不必要的困擾與責任。
過去海關曾有一案件,廠商出借牌照予友人報運貨物進口,未料來貨竟夾藏三級毒品愷他命百餘公斤,該廠商雖表示對夾藏毒品不知情,但其行爲仍屬違反海關緝私條例,經裁罰結果罰鍰金額高達新臺幣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