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擴圍至18個城市

每經記者:張壽林 每經編輯:馬子卿

近日,金融監管總局印發了《關於做好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擴大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試點工作通知》)和《關於擴大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範圍的通知》(以下簡稱《試點範圍通知》),支持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在總結上海開展股權投資試點工作基礎上,穩步擴大試點範圍,加大對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金融資產投資公司(AIC)一共有5家,分別是工銀投資、農銀投資、中銀資產、建信投資和交銀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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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點工作通知》提出,納入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範圍的地區應滿足經濟實力較強、科技企業數量較多、研發投入量較大、股權投資活躍等條件。

根據上述條件,《試點範圍通知》將把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範圍由上海擴大至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南京、杭州、合肥、濟南、武漢、長沙、廣州、成都、西安、寧波、廈門、青島、深圳、蘇州等18個大中型城市。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當前,我國社會融資總額中,間接融資仍然佔據主體地位,這意味着需要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科技金融尤其是科創投資的發展之路。2020年以來,大型商業銀行下設的金融資產投資公司通過先期在上海開展股權投資試點,探索了路徑,積累了經驗,鍛鍊了隊伍,已具備擴大試點的條件。

與前期上海試點相比,這次擴大股權投資試點除城市擴大範圍外,最新政策還適當放寬股權投資金額和比例限制。將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表內資金進行股權投資的金額佔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比例由原來的4%提高到10%;投資單隻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金額佔該基金髮行規模的比例由原來的20%提高到30%。

同時,《試點工作通知》明確要求,金融資產投資公司需通過附屬機構發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形式開展股權投資,相關業務應遵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相關法規制度。

展望未來,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將指導5家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認真落實相關政策措施,積極推動更多項目落地。

同時,會同相關部門及時總結經驗,不斷優化配套政策,繼續研究擴大試點城市範圍,切實推動試點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