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塑膠吸管、酒駕連坐罰 7/1「10大新制」一次看懂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明天就是7月1日了,明天起全臺有10項新制即將上路,包括搭雙北公車上下車皆需刷卡」;對汽車酒駕,除了罰鍰提高之外,同車乘客也要接受「連坐罰」,若致人重傷或死亡將直接沒入車輛;以及四大場所內用不能提供塑膠吸管等,究竟七月還有什麼樣的新制上路呢?《ETtoday》整理如下。

▲雙北市公車自7月1日起統一改爲上下車都要刷卡,讓民衆可不必再煩惱要上車刷卡還是下車刷卡。(圖/記者張一中攝)

1. 4大場所禁供一次性塑膠吸管

有鑑於塑膠對海洋環境造成污染,減塑行動已成爲國際趨勢,環保署優先從「不一定需要使用吸管」的內用環境開始管制,環保署推動限用一次性塑膠吸管政策,從7月起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4大場所,共8000多家業者再也不能提供內用者「一次用塑膠吸管」,但取得「生物可分解塑膠」環保標章工廠出場附有吸管的商品,不在管制範圍。

若業者違規會進行第一次勸導,如再犯將開罰1200至6000元,預計上路後,推算1年可減少1億根塑膠吸管。

若原本外帶者改爲內用罰不罰?環保署表示,業者以外帶形式提供吸管予消費者,若外帶者改爲室內用,不會處罰商家,但同時會進行勸導,希望消費者能夠避免麻煩。

▲一次用塑膠吸管替代品。(圖/環保署提供)

2. 雙北公車上下車都要刷卡

雙北市公車從7月起統一改爲上下車都要刷卡,讓民衆可不必再煩惱要上車刷卡還是下車刷卡,或是擔心多收票價問題。該制度將採2階段實施,第一階段屬鼓勵階段,一律上車刷卡並鼓勵下車刷卡,凡下車刷卡者,轉乘優惠容許時間將由下車時起算,1小時內享有轉乘優惠,如下車未刷卡不會鎖卡。

第二階段自109年2月1日開始,本階段未完成上下車均刷卡者,雖不會鎖卡,但將無法享有下1次捷運、公車、 YouBike轉乘優惠。

3. 酒駕加重罰責,新增連坐罰

爲遏止酒駕悲劇頻傳,除將汽、機車行政罰分流管理並提高罰鍰至最高12萬元,也首度加入連坐罰、車輛沒入等規範。

在酒駕加重罰則部分,若酒精濃度超過0.15毫克、未滿0.25毫克,小型車罰鍰提高至3萬元~4萬5千元、大型車提高爲3萬3千元~4萬9千元;酒精濃度超過0.25毫克、未滿0.4毫克,小型車提高爲3萬7500元~5萬4500元、大型車則提高爲4萬2千元至6萬2千元。一旦酒精濃度超過0.4毫克、未滿0.55毫克,小型車提高爲6萬元~9萬元、大型車提升爲6萬5千元~9萬7千元;濃度超過0.55毫克以上,小型車加重罰至8萬5千元~12萬元、大型車加重罰到10萬元至12萬元。

駕者連坐罰部分,若酒駕者酒精濃度超過0.25毫克以上,同車只要年滿18歲以上的乘客都將受罰,可處罰鍰600元至3000元,其中,年滿18歲、未滿20歲同車乘客可罰600元至900元;年滿20歲以上乘客,夜間開罰1500元至1900元、日間開罰2200元至3000元。

酒駕累犯或拒絕酒測者,若致人重傷或死亡將直接沒入車輛,交通部說明,若駕駛人本身爲車輛所有人,將直接沒入;但若駕駛人並非車輛所有人,不過,車輛所有人借用車輛給該駕駛人時,已知其有喝酒、吸毒或者即將有類似情節時,也會直接沒入。

此外,自於7月1日起,騎乘自行車、電動車、電動輔助車等三輪慢車也將受罰,罰鍰金額提高至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若拒絕酒測,處新臺幣2400元罰鍰。

4. 車輛久佔停車格30天未繳費,北市府可公告拍賣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爲了增加路邊停車格的流動率,避免成爲私人停車,自7月1日開始,車輛停放於停管處轄管之路邊及路外停車場超過30日且未清繳費者,將會張貼「久佔停車格位車輛移置通知」,並於張貼15日內張貼拖吊移置至停管處車輛保管場,若通知15日內領回,否則公告3個月後進行拍賣。

5. 未禮讓白手杖導盲犬視障者「視障者」最高罰7200元

爲保障行人權利、安全,交通部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及48條,都增訂對視覺障礙者行的權益保障,規定汽車駕駛人7月1日起,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轉彎,遇有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2400元以上7200元以下罰鍰。

交通部也公告裁罰基準,駕駛不禮讓遇攜白手杖或導盲犬的視覺障功能者,罰機車駕駛2400元至3100元,罰小型車駕駛3600元至5400元,罰大型車駕駛4500元至7200元。

▲爲保障行人權利、安全,7月1日起,駕駛人若遇視覺者不暫停,處新臺幣2400元以上7200元以下罰鍰。(圖/記者黃克翔攝)

6. 國道散落物清理超過30分鐘要收3000元

國道散落物讓前線處理的人員置身險境,根據交通部統計,國道散落物一年多達4.2萬件,近10年至少造成15死、413傷,交通部指出,未來在國道上散落物處理時間超過30分鐘以上,單一車道收取3000元,另費用會依佔用車道及處理時間累加,呼籲用路人在上路前務必確保貨物裝載捆紮牢固。

7. 8家公股銀行7月起不再延長營業

隨着網路發達,民衆跑銀行需求減少,7月起分行營業截止時間恢復至3點半,僅剩特殊據點仍維持營業到5點。

臺灣中小企銀7月1日起旗下的南京東路分行、西屯分行不再延長營業;而華南銀行的忠孝東路分行、北高雄分行,以及兆豐銀行城中分行、北臺中分行,也於7 月15日跟進;合作金庫的西門分行與臺中分行,預計7月18日起恢復營業到3點半。

另外,彰化銀行的建興分行、光隆分行;第一銀行的是光復分行、基隆分行;臺灣銀行的館前分行、三民分行;土地銀行的忠孝分行、中港分行,也都會在 8 月 1 日全部結束延長營業的服務

7月起只剩臺銀位於立法院的羣賢分行,在桃園、高雄、臺北、臺中四大國際機場的分行,以兆豐銀駐外交部辦事處與位於各機場的分行,因業務所需維持延長營業時間。

8. 國軍申請4項補助,「戶政一站式服務」可通報

內政部表示,自7月1日起,國軍人員或國軍人員遺族至戶政事務辦理結婚、出生或死亡登記時,只要表明身分,將可透過「戶政一站式服務」,由戶政事務所主動協助完成通報國防部,申請結婚補助、生育補助、喪葬補助及殮葬補助,如果不需要再補附其他佐證文件,國軍財務單位會在收到申請資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覈撥付作業。

9. 非藥用牙膏漱口水廣告涉療效重罰500萬

將牙膏、漱口水納入化妝品管理,於7月1日修嚴管理措施,提高罰鍰與吹哨者獎勵制度,若於廣告中涉及虛僞誇大或涉及醫療效能,最高可處500萬元罰鍰。食藥署以護髮產品爲例,若產品宣稱「活化毛囊」、「刺激毛囊細胞」等,就涉及虛僞誇大;若標示「生髮」、「毛髮生長」、「促進毛髮生長」等,則涉及醫療效能。

除了訂出廣告罰則外,也針對化妝品衛生安全案件寄出檢舉獎勵辦法。民衆若以實名檢舉化妝品含汞、鉛等或禁止成分及製造工廠未符合設廠標準等重大情節者,且查證屬實,業者最高可被處500萬元罰鍰,檢舉人也可拿到5%、25萬元檢舉獎金,若檢舉人爲現職或離職員工,檢舉獎金則提高到10%,最高可拿到50萬元。

▲牙膏、漱口水等用品若廣告涉及虛僞誇大或涉及醫療效能,最高可處500萬元罰鍰。(圖/記者嚴雲岑攝)

10. 民國88年前領照的「8大建物」應做耐震評估

7月1日起,民國88年12月31日前領得建造執照,如電影院、車站、百貨公司、旅館、運動休閒場所、學校、醫院、社福長照機構等、使用之樓地板面積累計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之建築物,且該建築物同屬一所有權人或使用人之建築物,應辦理耐震能力評估檢查申報。

此外,爲強化地政業務申辦便利性,打破行政轄區藩籬,內政部修正「土地登記規則」,民衆可從7月1日起跨直轄市收辦住址變更、更名、出生日期、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或門牌等更正登記。如實施無虞,預計今年10月擴及全臺試辦簡易登記案件跨縣市收辦土地登記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