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選廣告違規 拆除大小眼?

縣議員劉茂羣不滿工務局拆除競選旗幟與布條作業選擇性執行,14日要求拆除科長楊曜華離席,待質詢完畢再回議堂。(蔡依珍攝)

7合1選舉將於年底登場,街頭已高掛起候選人的旗幟與布條,縣議員劉茂羣認爲縣府工務局拆除作業選擇性執行,14日痛批雙重標準,遇到部分議員會轉彎,甚至要求拆除科長楊曜華離席,待她質詢完畢再回到議堂。工務局長朱惕之回說標準一致,從未改變。

桃園縣將於年底升格直轄市,現任鄉鎮市長、代表有意投入直轄市「桃園市」議員者衆,讓選情異常激烈,有意投入選舉者,老早就以祝賀節日、舉辦公益活動等方式,在街頭掛起選舉廣告或看板。

劉茂羣昨在工務局工作報告時說,去年11月縣長吳志揚曾承諾將拆除違法廣告物,工務局隨後發函給廣告主,要求補照或自行拆除完畢,若逾期未改善將依法開罰4至20萬,且得連續罰,有廣告主乖乖卸下,但有現任議員的違法廣告物仍高掛天際,時限已到卻不見工務局執行公權力,痛批桃園縣的法律會轉彎,到底標準在哪裡?

劉茂羣質疑,日前民進黨舉行黨內初選,拆除科「放選舉假」,讓候選人順利打廣告,官版、民版2種法律,又何必守法?她更直指朱惕之藐視詢問,一度要求質詢時間暫停,逼問到底有沒有針對違法文宣開罰?

朱惕之表示,從過去到現在都沒開罰過,都是直接執行拆除。工務局說,今年比較特別,建案和選舉廣告都多,因此擬訂計劃輔導,針對所有廣告物都發函要求改進,並針對明顯違法廣告物先行拆除,沒有差別待遇的情事,未來會將議員意見納入,努力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