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妹被嫌上班不認真 一原因遭「5分鐘電擊1次」凌虐2小時
▲酒店小姐被嫌工作不認真沒辦法還錢,被老闆叫進辦公室電擊凌虐近2小時。(示意圖與非本案當事人/資料照)
在酒店上班的小金(化名)因爲欠經紀公司老闆9萬多元,說好用工作薪資扣還,但是老闆懷疑,小金根本不認真上班,擔心拿不回借款,把小金叫進辦公室,威脅「把錢吐出來,否則每5分鐘電一次」,一旁酒店經紀人還真的拿電擊棒把小金雙手電到燙傷,最後是小金的爸爸接到求救電話,報警救出小金,臺北地檢署依妨害自由等罪起訴黃等2人。
起訴指出,黃男以娛樂公司的名義從事酒店公關小姐經紀工作,小金是他旗下小姐,曾陸續向黃姓老闆借款,到2020年12月14日爲止,積欠了9萬1千元債務,本來雙方說好按周從小金的薪水裡扣還,但是老闆懷疑小金不認真工作,就不會有錢還他,因此在12月24日晚上,打電話要小金回公司一趟。
小金在深夜11點38分,由許姓經紀人陪同進了老闆辦公室,老闆劈頭就嗆聲:「今天要把錢一次還清,現在開始打電話,不管打給誰,馬上把錢吐出來,否則每5分鐘就拿電擊棒電一次,電到妳還錢爲止」,許姓經紀人也馬上拿出電擊棒,電擊小金手臂。
小金嚇得馬上拿出手機狂找親友幫忙籌錢,但當時已是凌晨時分,聯絡不順利,許姓經紀人照着老闆要求,多次電擊小金,小金2隻手臂都被電到燙傷,苦不堪言,所幸小金的爸爸在接到小金電話後,聽到小金哀求的聲音,察覺有異,馬上報警前往救人,小金在25日1點多終於獲救,結束近2小時的電擊地獄,檢察官認定黃姓老闆和許姓經紀人觸犯以強暴方式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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