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獎勵修正6千人受惠 每人最高補助10.8萬元
▲勞動部修訂「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特定行業作業要點」,除從事3k3班的勞工可獲得獎助外,新增加投入「機構照護服務工作的勞工」,同時,也修正延長津貼補助期限自12個月至18個月、提高每人最高津貼補助額度自5萬6,000元至10萬8,000元,預定於103年5月15日發佈實施。
爲鼓勵失業勞工投入缺工行業,並因應人口老化之需求,勞動部修訂「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特定行業作業要點」,除從事3k3班的勞工可獲得獎助外,新增加投入「機構照護服務工作的勞工」。另外,修正延長津貼補助期限自12個月至18個月、提高每人最高津貼補助額度自5萬6,000元至10萬8,000元,預定於103年5月15日發佈實施。
就業獎勵制度該項措施自100年8月開辦以來,截至103年3月止,已運用本項補助措施協助1萬7,445人就業,勞動部預估,獎助措施修正後,預計一年將協助推介6,500人就業。此外,目前已輔導1.74萬人就業當中,工作6個月內的佔56%,一年以內佔23%,一年以上佔21%,勞動部強調,補助修正希望提高勞工留用率。
「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特定行業作業要點」規定,只要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或非自願離職等情形,可向該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經就業諮詢推介受僱於符合規定之僱主。
其符合規定之僱主也就是3k3班或機構照護服務業,若勞工經推介且連續達30日以上,將發給就業獎勵,並依受僱期間長短,可領取5,000元至7,000元之獎助,每人最長髮給18個月。勞工就業越久,獎助越多。同時,勞動部也指出,該筆費用主要由就安基金支付,一年經費約9千7百多萬元。
勞動部表示,透過「缺工就業獎勵」補助措施,運用階梯式補助方式,提高求職者進入相關職場之就業意願及在職勞工持續留任之誘因,鼓勵國人從事缺工行業,兼顧紓緩國內缺工情形及穩定失業勞工就業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