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霸凌上位 北市制定模範生推選原則
臺北市某國小疑有涉霸凌學生被選爲模範生引發爭議,臺北市教育局長湯志民25日表示,將制定國小模範生推選原則,各校須依制定原則訂出辦法推選模範生,預計113學年度實施。(蔡佩珈攝)
日前臺北市某國小疑有涉霸凌學生當選模範生,讓選拔規範引發討論。北市教育局25日指出,將制定國小模範生推選原則,初步規畫不會要求在校成績,若模範生有爭議事件,將由學校和家長代表成立的委員會討論是否適任,確切規定仍要與各校討論,屆時國小必須依制定原則推選模範生,預計113學年度實施。
北市僅有對國高中學校制定「優良學生」選拔辦法,根據教育局規定顯示,國高中訂有「選拔優良學生實施計劃」,選拔標準包含能負責任、認識自己且珍愛生命、具備自主學習能力,善用學習工具等項目,亦規範各校推選模範生時程,國小則是選拔「模範生」,教育局爲尊重各校,未訂立明確指引。
影集《國際橋牌社》導演汪怡昕先前驚爆北市某國小霸凌者當選模範生,議員痛批行政體系「官僚殺人」,質疑校方和教育局助紂爲虐,引發各界議論。
事發後教育局調查各國小選拔模範生標準,國小教育科長林侑融表示,各校都是正面表列模範生應有條件,例如成績、操行須達一定分數,通常由學生或老師提名,但都是學生票選。
林侑融說,有鑑於某國小疑似霸凌者被選爲模範生,教育局將制定國小模範生推選原則,並請各校依原則訂定辦法推選模範生,再經校務會議通過,盼可在113學年度上路。
教育局長湯志民指出,教育局將設定模範生的基本條件,但模範生是品德典範,成績絕非選拔的必要條件,學生如何待人處事、孝順與否都是可能的選拔標準,仍要與各國小討論後纔會定案。
教育局副局長陳素慧強調,模範生不是完人,而是選拔出某方面足以作爲同學表率的人,初步規畫國小模範生推選原則將要求各學校教師代表、學年主任及家長代表組成委員會訂定推選辦法,一旦有爭議事件發生,也須由委員會討論個案狀況、在爭議事件發生後的改變,是否能擔任模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