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釋憲救高虹安?大法官人選遭封殺 憲法法庭能否開庭陷窘境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犯貪污詐領公有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遭臺北地院判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現停職,案件上訴臺灣高等法院。高院認爲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規定違反憲法明確性原則,牴觸憲法第18條規定,裁定停審,聲請憲法法庭宣告條文違憲。但憲法訴訟法遭民衆黨、國民黨立委修正要10名大法官才能開會,憲法法庭能否運作成爭議。

去年12月24日立法院會就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投票,7名被提名人無人過57票門檻。國民黨以「廢死理念」當檢視標準,但連反廢死的最高行政法院審判長王碧芳也遭「無差別封殺」,但民衆黨放行「廢死」不遺餘力的臺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而民進黨不投「敢砲打綠營」的劉靜怡,外界看傻眼。

因7名被提名人全遭封殺,依照新修正的憲法訴訟法,現有的8名大法官將無法作出憲法法庭判決、暫時處分,僅能審查是否受理案件,何時能恢復運作,恐非短期能解。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今表示,行政院於2日呈報總統,對於立法院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認有窒礙難行之處,擬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移請立法院覆議,賴總統已經核可,並在2日回覆行政院。

法界人士表示,高院聲請高虹案案釋憲,但首先面對的問題就是「憲法法庭能運作嗎?」,而高虹安先前又是民衆黨籍,高院合議庭要求憲法法庭宣告條文違憲,等於是要求宣告高虹安不構成貪污重罪,如何處理恐不只牽涉法律也牽涉政治。

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