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買商辦遭指當包租公 民眾黨:買賣不破租賃原則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再爆出4300萬元購置商辦,市議員林延鳳指柯文哲以個人名義在立法院附近購置房產。記者許正宏/攝影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身陷政治獻金風暴,今天再爆出悄砸4300萬元購置商辦,而該商辦目前爲先發興業公司登記使用。民衆黨發言人戴於文表示,這個租客原本就有承租,基於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就讓原有的租客留到租賃期滿,後續再進行個人辦公室使用。

民進黨臺北市議員林延鳳今天舉行記者會指出,柯文哲在今年5月10日以個人名義,花費新臺幣4300萬元購置房產,地點位在立法院附近的林森南路與濟南路口,質疑柯文哲的現金從何而來,呼籲檢調儘速展開調查。

柯文哲上午受訪時表示,按照民衆黨的規定,選舉補助款3分之1歸中央黨部、3分之2歸個人使用,參考其他政黨總統候選人的例子,他也要設立個人使用的辦公室,此言再度遭到林延鳳質疑,該商辦早在2000年就被「先發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設址至今,根據據房仲網公佈周邊大樓3房租金行情,月租金可達6萬4500元。

另外,政治評論員溫朗東稍早也在臉書發文指出,先發興業負責人「桂焌傑」,與前國民黨立委羅福助過去的國會助理「桂焌傑」同名同姓。

戴於文受訪時表示,這個租客原本就有承租,基於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就讓原有的租客留到租賃期滿,後續再進行個人辦公室使用;至於租客過去的經歷,無關乎柯文哲或者民衆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