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退錢了!6月30日截止
到這個月底就結束了,
到期不辦理,
多繳的稅退不了,
根據有關規定,納稅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彙算:
年度彙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下面兩類納稅人則必須辦理年度彙算:
已預繳稅額大於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綜合所得收入全年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七種情況可退稅
1.2020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 2020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專項附加扣除共六項,子女教育、住房租金、房貸利息、贍養老人、大病醫療這些一般不會忘記,而繼續教育容易被忽視。實際上,除了學歷(學位)繼續教育,還有很多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也可以在稅前扣除,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如果納稅人在2020年取得過相關證書,現在還可以填報,證書類型多達上百種,既有教師資格證、法律職業資格證、註冊會計師證等職業類型,也有焊工、游泳救生員、電梯安裝維修工等技術工種類型。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沒有任職受僱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彙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徵個人所得稅優惠等。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
個稅彙算辦理簡單
個稅彙算辦理很簡單,在手機上用“個人所得稅”App幾分鐘就能辦妥。
登錄個稅App,進入首頁“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時,如果2019年度尚未完成申報,要先完成該年度彙算申報,纔可以申報2020年度彙算。
強烈建議納稅人選擇“我需要申報表預填服務”,該選項相當於傻瓜模式,稅務機關已經預填了所有信息,納稅人只需覈對信息,無需手動填寫。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納稅人可能不止一處任職受僱單位,比如所謂的“斜槓青年”,這部分納稅人只要任選一處作爲匯繳地即可。
此外,2020年度還有一新變化,沒有任職受僱單位的,比如自由職業者,可以選擇主要收入來源地、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作爲匯繳地。
選好匯繳地之後,就可以按照提示一步一步往下操作了。過程中,要重點關注三個問題:
1.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可以“二選一”,納稅人可以對比合並計稅和單獨計稅兩種方式得出的彙算結果,選擇最優的計稅方式。
2.2019年度彙算需要納稅人手動填寫的勞務報酬和稿酬兩項綜合所得,2020年度彙算也實現了預填,納稅人只需覈對即可。
3.各類扣除和減免稅額切勿隨意填報。特別是“准予扣除的捐贈額”一項,系統已經實現預填,而“減免稅額”的減免範圍則僅限於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所得減免,或者自然災害、地震受災減免。
如果彙算結果顯示可退稅,納稅人最好綁定Ⅰ類銀行卡賬戶,當看到退稅狀態顯示爲“國庫處理中”時,恭喜你,稅務部門已審覈通過,坐等退稅到賬。
這類情況,到期不辦理可能影響徵信
如果彙算結果顯示需補稅,有兩種情況,第一種:2020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或應補稅額不超過400元,且已依法預繳稅額的,可免於彙算,也就是不用補稅;
第二種:不符合免於彙算的,最好在6月30日之前通過銀行卡、支付寶、微信等方式補足稅款,以免產生滯納金,嚴重的可能影響個人徵信。
來源:都市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