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乘生病不讓治,民航生病誰來治
翻到一條以前的留言,是這麼說的:
“雖然我已經辭職好幾年了,但是每每想到,當初我拖着生病疲憊的身體飛完四天,好不容易休息了,我可以去醫院看病了。分部經理給我打電話讓我去開會學習。我說我在醫院看病呢,真的難受的不行了。經理不相信我,讓我發醫院定位給她,還讓我給她看病歷檢查單。我當時剛做完心電圖,結果還沒出來,晚了一些才發給她,大姐竟然就來醫院找我了。看見我的第一句話不是關心我一下,身體怎麼樣了,而是說你看看你不去開會,非要來醫院,看完病了,你就不難受了嗎?當時給我氣的啊,就差罵娘了,後面我把心電圖報告給她看。心律不齊。她也就沒在說什麼,我以爲事情就這樣結束了吧。沒想到,她回去開會直接給我報上去了。無故不開會學習,我們書記說了必須嚴懲我,降級三個月,我當時就辭職了。”
好幾年過去了,很遺憾的說:在請假這個問題上,當初人性化管理的客艙部變得更加人性化,當初很操蛋的客艙部現在依然很操蛋。
半個月前我跟幾位航司朋友吃飯,酒過三巡我再次搬出曲線理論:
在乘務員與公司之間,應該存在一條線,這條線不是筆直的,不能一刀切,公司不該過分要求,也不能全部聽從乘務員意見;同理,乘務員不能事事抗拒,也不該過分忍讓。這條線應該是彎彎曲曲的,是在合法合理合情的前提下不斷修正的。尋找這條線對於公司來說可能很困難,但這纔是以人爲本的根本體現(具體很長,大概是這個意思)
可這幾年下來,我感覺部分航司的客艙部門——特別是幾大航的分子公司裡,還只是在想盡辦法拉出一條直線,缺少對普通乘務員的感同身受。
就比如說這個請病假。
這個問題,要從兩個方面去討論。
當乘務員生病,不管感冒發燒也好,還是其他身體狀況,她肯定是不適合去飛的,因爲感冒時在飛機上會壓耳,會頭痛,嚴重了會導致航空性中耳炎。
發燒那就更不用說了,如果一天飛四段航班,第一段低燒37度出頭,堅持飛到第四段肯定燒到38-39度,具體原因我們不知道爲啥,可能是外部環境導致,但肯定是一段比一段的嚴重,我遇到過飛完四段空乘已經燒的語無倫次了,最後叫來了救護車直接拉醫院去的情況,多可怕。
病了怎麼辦?要請假。可怎麼請?跟誰請?按什麼流程請?
這裡就不得不抨擊一下許多航空公司飽受詬病的請假制度了,比如說:
本人必須去公司交假條;
超過三天需跟人力資源部請假;
長期病假每隔幾天去公司報道一次;
如果是不影響地面工作的病,病假期間每天要去公司學習手冊;
甚至有公司要求:
空乘上報懷孕必須在公司裡現場驗尿;
空乘父母需要隨時給領導彙報情況等等。
這還不是一家航空公司這樣,防自己員工就像防賊一樣。
就算好不容易把假請下來了,還有扣分、扣錢、扣績效等等之類的處罰,領導也會語重心長的跟你講:
“現在公司里人員緊張,我建議你堅持堅持,下個月你就要放國際了,你一請假,排名靠後又要往後拖了”等等之類的說辭。
沒有人考慮過乘務員的身體健康,也沒有人思考乘務員的身體健康會不會對航空安全和服務造成影響。
好像我們很願意生病似的。
那爲什麼客艙部的管理者特別是基層管理者會把請假的乘務員當成賊一樣來防着?
這也是有淵源的,那就是一直以來,都有各種“關係戶”在裝病請假。
航班不好不想飛、乘務長太嚴不想飛、不喜歡某個組員不想飛、住的酒店太爛不想飛、跨極地不想飛、家裡有事不想飛等等。
不想飛的理由眼花繚亂,可計劃都排出來了,你不飛咋辦啊?
請假。
僞造假條,裝病,八仙過海各顯神通。
這就導致了,很多管理者對於空乘病假的處理首先就處在了懷疑的態度上,領導會不停的試探試探再試探你,看你是真病還是假病,但說實在的,不少人都有真病和假病的時候,假病的時候沒被發現沾沾自喜,真病的時候請不下假怨天怨地。
但我們也不能說這些裝病的空乘不道德,畢竟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誰還沒點自己的生活?我們也不能就飛了睡,睡了飛,航班計劃排出來了,我確實有自己的事必須要去做怎麼辦?
除了請病假,一點別的辦法都沒有,因爲公司沒有開通什麼其他的有效渠道。
甚至很多公司連航班都不允許申請,比如說我明知道我下個月1號要去辦事,公司裡都沒有渠道讓我提前申請在這一天休息,那除了造病假能咋辦?
說了這麼多當然不是爲了抱怨,是我一直很奇怪航司管理者的能力,這些問題存在了那麼多年,爲何就沒有能力解決?
甚至,當年跟我吐槽這件事的小姑娘現在一個個都成長了各公司客艙部的中層幹部,爲什麼還是這樣?
我們都是想讓這個行業越來越好,空乘可以沒有後顧之憂的去飛行,去把自己最真摯的笑容綻放給旅客,可如今呢,心事一大坨,臉上再怎麼笑都是假的,還更容易引發各種各樣的投訴和安全問題。
民航有明確要求,機組成員在身體狀況發生異常變化,可能不符合航空人員體檢合格證相應醫學標準時,及時報告合格證持有人並諮詢航空醫師,提出能否繼續履行職責的意見,不得隱瞞或自行採取醫療措施——就是說空勤人員的病假是有法理要求的,但是在實際情況中,落實的極其不嚴格。
那局方面對這種情況有沒有相關的方案?不能說只是擺了一個投訴監督電話讓大家去打,誰敢打這個電話?告訴局方某天某日某個航班,我病了請假領導不允許所以我帶病飛行了?這根本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
許多航空公司一直在告誡員工“做自己的健康第一責任人”。但當我生病了身體不適了,你又說“人員緊張,再堅持堅持”,拿着扣分、績效、晉升來勸阻請病假。等我堅持上機在空中病倒了,造成航班減員了延誤了,你們又怪我平時沒有關注好自己的身體健康。
原來,我這個“健康第一責任人”,就是要最後抗下所有的責任人。
有夥伴告訴我,許多航司在請假制度、健康管理和人力儲備機制的長期不健全,也帶來了惡性循環,最終反噬到了航班生產運行上。
許多年輕的乘務員不想幹了隨時任性請假一言不合就辭職,資深的乘務員上有老下有小養家餬口沒辦法苦苦硬撐,許多航司出現客艙系統人力緊張,許多航班低艙位乘務員嚴重不足,不得不派遣高艙位乘務員或乘務長降艙使用。
於是乎,客艙部進一步嚴苛請假,乘務員進一步牴觸,請假率和離職率進一步提高,排班運力加劇緊張,乘務員加劇疲勞,惡性循環更加惡性。
近年來,機組健康問題導致的影響航班正點和航班安全問題屢屢發生,有的空勤人員在飛機上暈倒失能,有的發生食物中毒,更有多起空勤人員猝死事件,機組健康管理能否有效落實,與民航安全生產息息相關,必須要有效治理。
《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CCAR-121)第121.576條規定,合格證持有人(即航空公司)應當爲機組成員保持良好的身體和心理狀態提供保障;航空醫師要確認機組成員的健康狀況能夠滿足履行職責的需要,並對能否持續履行職責做出醫學鑑定意見和提供有針對性的醫療保障措施;要了解航空人員日常身體健康狀況和醫療就診活動,指導機組成員安全使用藥物和實施健康保護;在空勤人員身體或心理狀況發生異常變化,可能不符合航空人員體檢合格證相應醫學標準時,暫停履行職責並及時報告合格證持有人並諮詢航空醫師,經允許方可繼續履行職責,不得隱瞞或自行採取醫療措施。
但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航司內部的航空衛生保障部門在航司的話語權極其弱,除了每年組織一下空勤人員體檢,平日裡對機組人員健康保護的作用發揮微乎其微。想要真正落實好局方的航空衛生保障規定,也是難於上青天。
提幾個建議吧,供大家商榷:
一是建議局方層面修訂121部規章,細化空勤人員健康保護要求,強化工作指導,比如要求所有空勤人員在飛行準備前都要做強制性健康確認和健康申報,使用設備監測體溫、血壓、精神狀態,與酒測同時展開,這些項目都沒問題了纔可以執行航班任務。
二是建議基於空勤人員健康保護,從局方和航司政策體系層面強化航司內部航衛管理部門的權力,把航衛部門從保障職能調整爲監管職能,建立由航衛部門主導、空勤單位協作的機組健康管理工作機制。
航衛部門可對機組健康監測、空勤病假管理、機組疲勞管理、機組酒店和健身房甲醛監測、機組餐食質量管理、機上飲用水監測等一切與機組健康有關的事宜開展監管和指導,並定期收集空勤人員意見建議。空勤單位和保障單位要接受航衛部門的監管,落實航衛部門健康管理整改要求,真正把機組疲勞管理和健康保護做到實處。
三是打造更加人性化的排班機制和科學的人力儲備機制,給予員工更加靈活的空班申請制度,延長公佈航班週期(比如一次公佈半個月的航班表),讓員工提前瞭解未來更加靈活的安排自己的生活,減少後顧之憂,減少惡意請假和僞造病假,避免惡性循環。
PS:我真的不理解那些一天一出航班計劃的客艙部都在搞什麼。
只有當我們真正站在員工權益的角度去思考,直面航司管理層面的痛點,從兩方面同時入手,才能真正的一步步解決這些問題。
總之,這不是乘務員生病的問題,這是整個行業都犯病的問題,得有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