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防疫升級!具湖北旅遊史一律「居家隔離」 結束前不準出門上班課

記者李宜秦臺北報導

武漢肺炎延燒,我國至昨日爲止已確認3例,其中一名確診的50多歲的臺商,隱匿自身病情,至高雄舞廳消費,導致舞廳小姐疑似被傳染身體不適。衛福疾管署今(26)日上午11點緊急召開記者會,表示將增強防疫措施。只要從大陸湖北返國者,就需做居家隔離,從大陸湖北以外的地方返國,則須接受居家訪視。

▲一名確診的50多歲的臺商,隱匿自身病情,至高雄舞廳消費。(圖/記者吳奕靖攝)

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因爲疫情變化,昨天還有臺商隱匿病情,導致多人疑似被傳染,因此將加強防疫措施強度,今日起只要從大陸湖北返國者,就需做居家隔離,從大陸湖北以外的地方返國,則須接受居家訪視。

陳時中表示,曾與確診個案接觸過的人,也需要做居家隔離,若要出門都必須向防疫人員通報,否則一律嚴懲。若違反居家隔離的規定者,則需強制隔離,同時會面臨刑責問題。另外湖北大陸人士一律不準入臺,陸客來我國觀光、健檢、交流等也暫緩受理。

衛福部表示,居家隔離意思是到結束之前,都必須待在家中,不準出外上班課等,與自主健康管理強度不同,並會針對不同狀況有不同設定。

疾管署將武漢肺炎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列入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並擴大通報定義,只要14天內中國大陸旅遊史且出現肺炎,或者湖北省旅遊史有發燒或者呼吸道症狀,必須進行通報。交通部觀光局日前已公佈,禁止武漢團來臺旅遊,觀光局組長劉士銘表示,統計目前在臺的大陸團共有359團、6511人,湖北團則仍有4團63人、武漢團有4團56人,雖未限制大陸團在臺活動,但要求所有團旅客最慢一月底就要離境

內政部移民國境事務大隊25日發佈最新陸客最新來臺規定,公文文中寫到,凡辦理登機事宜之人員如遇旅客爲大陸地區人民,應檢查所持「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簡稱入臺證)」,包括入臺證「原居住地欄位若登記爲「湖北省」者禁止入境臺灣,若該欄位空白,必須檢查旅客身分證住址是否爲上述省分,如確認也應拒絕搭載來臺。另入臺證上所記載「事由」欄位爲「觀光(一)」、「健檢醫美」及「專業交流」者也不準飛往臺灣,目前僅剩有配偶在臺者,以及持陸生就學,不受上述規定。

另基於中國大陸各省分皆持續出現病例,尤其湖北省其他縣市病例數亦急遽增加;且WHO已表示該病毒具人傳人能力,感染風險增加,指揮中心已經將旅遊疫情建議第三級警告(Warning)範圍擴大至湖北省(含武漢市),請民衆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中國大陸其他各省市則提升至第二級警示(Alert)。

▲武漢肺炎防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莊人祥副署長。(圖/記者呂佳賢攝)

▲武漢肺炎疫情持續擴大,北市觀光景點忠烈祠,不少日韓遊客也戴上口罩。(圖/記者呂佳賢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訂定陸籍人士來臺限制:

鑑於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之病例數持續增加,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25)日召集各部會研議中國大陸人士來臺之相關限制,並做成下列決議:1.全面禁止中國大陸湖北省人士(含陸生)來臺。2.暫緩受理中國大陸湖北省以外陸籍人士之觀光旅遊、社會交流、專業交流、醫美健檢等申請,特殊情況則個案審查(防疫交流、人道就醫、專業交流之駐點服務),已發入臺許可證者則推遲來臺。如審查後獲准來臺者,須配合自主健康管理14天。3.陸生暫緩入臺2周。4.自中國大陸入境之商務交流人士須配合自主健康管理14天。5.自中國大陸湖北迴臺之陸籍配偶須限制居住,並配合居家隔離,由地方主管機關主動進行健康監測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