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芳玉/【花檢公審幼童】當孩子被欺負時,爸媽能怎麼做?
▲當孩子在學校遇到疑似霸凌行爲,家長衝進學校找對方理論,不僅無法解決問題,也剝奪孩子學習獨立自主。(圖/CFP)
近日報導某檢察官因認爲女兒在幼兒園疑似遭到排擠,私帶警進幼兒園公審,花蓮地檢署以妨害自由、恐嚇等罪嫌起訴,引起譁然。
這則新聞引起關注的是檢察官濫權,連法務部長蔡清祥都特別召開記者會,以「痛心、遺憾、不齒」等嚴重字眼痛斥該檢察官的行徑。
然而爸媽愛子心切,不理性地衝進校內對其他孩子公審或言語、暴力攻擊的事件,屢見不鮮,只是情節輕重,及家長因職位、身分等不同優勢,所擅長使用的方式不同而已。
任意搜尋新聞報導,就可窺見這情形的「普及率」,諸如2010年臺南某國小,有名學生的母親爲女兒出氣,竟走進國小籃球場,對着一名小三男童痛甩兩個巴掌,男童恐懼雙手合十苦苦哀求別再打,但該名家長繼續連甩3個巴掌;2016年臺北市某國中,一位家長認爲女兒被欺負,在校園走廊上痛毆一名國三男同學;同年,高雄市某大學,一名陳姓家長因19歲孩子在校內與同學口角,爲替兒子出氣,竟率衆到校園圍毆該同學。
我相信不僅新聞,許多父母或多或少都曾耳聞孩子轉述班上發生相類事件。雖說「愛子心切」,然而這真的是「爲了孩子」,因而引發的衝突事件嗎?還是父母個人議題?簡單說,父母是爲了孩子,還是爲了自己?
親職專家孫明儀認爲:「有時父母因孩子在校發生的事,引發自己的議題。例如父母曾經或正在經歷被排擠、孤立或被貶抑等情形而抑鬱不平,因孩子的相類情境誘發父母的情緒,因而有非理性的處理。」
但父母聽到孩子在校被欺負,總是心疼和擔心,父母該如何處理?
當我們澄清自己正在處理的是「誰」的問題後,再進一步處理「孩子」的困難。孫明儀說:「可以理解父母保護孩子的焦慮,但建議父母放下自己的情緒,先蒐集孩子的資訊,有時孩子表達被欺負,我們必須先理解孩子所謂的欺負是甚麼意思,往往我們對事件的記憶點是情緒,而不是整個事件的真正原委。」她說,父母要有能力引導孩子「循序漸進」的處理事情,教導孩子「去情緒性」的記錄事實經過。例如曾因爲該事件做了多少的努力:寫信告訴那位同學自己的不舒服?或其他溝通方式,或因而告知老師在班上遭到言語攻擊的情形?
如果父母衝進學校找老師理論,或直接介入孩子與其他同學的關係,這是剝奪孩子學習處理關係、溝通及獨立自主的能力。她說:「這是一個很弔詭的情形,我們經常指責孩子不夠獨立自主,但往往在孩子可以學習獨立自主的時候,卻沒有給他們空間和機會去學習。」
我想以暴制暴、扁平化、僵化的處理模式,都不會是我們希望孩子學習處理關係與衝突的思維,那麼身爲父母的我們,不妨也多一點覺察與思考,究竟我們教了甚麼給孩子、又剝奪了多少孩子學習的機會與空間?(本文轉載自《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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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芳玉,律州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董事、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委員、立法院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外交部訴願委員會委員。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